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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专家预测试卷三

  • 卷面总分:150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25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本套试卷体例新颖,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思路明晰,可使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形成全面的知识体系,避免因知识体系混乱而影响考生答题思路,帮助考生真正达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本套试卷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该考试系统相关专家的指导,因此其含金量超越了市面上任何一本同类试卷。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不定项选择题
部分试题预览
  1.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葡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的贸易术语。后该批葡萄经由法国某船运公司承运。承运船舶到达中国上海港后,经中国公司检查发现部分葡萄因受潮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问针对上诉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法国公司可拒绝赔偿
    • B.保险公司只赔偿霉变部分
    • C.保险公司只赔短量部分
    • D.保险公司全部赔偿
  2.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Incoterms ?2010)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 010,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 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 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 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3. 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友好,彼此间缔结了若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互助同盟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丙国、丁国、戊国。乙国遂单方终止了其与甲国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并致力于帮助原甲国领导人恢复政权,统一三国。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国、丁国、戊国三国与乙国之间未曾缔结过任何条约,因此它们之间不受任何条约之约束,乙方单边终止其与甲国曾经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的做法是无可指责的
    • B.丙国有权依据乙国与甲国曾经签订的双边条约主张其与乙国之间的大陆架划定标准
    • C.在民族纷争中,丁国将戊国境内某一博物馆长期存在的一件珍贵文物取走,放在丁国新建的博物馆中,据为已有。根据国际法的继承原则,丁国的做法是受国际法保护的
    • D.戊国有权拒绝继承甲国因曾经遭受他国侵略所负担的债务
  4. 张某是经中国的劳务公司培训并前往日本务工的家政服务人员,在日本工作期间,由于劳动报酬、劳动权利等问题引发争议,后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正确的有:

    • A.可能适用日本法律,因为日本是工作地
    • B.必须适用日本法律,因为日本是用人单位主营业地,
    • C.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要保障中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D.可能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劳务派出地
  5.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下列95~96题。

    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A.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 B.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 C.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6.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 A.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 B.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 C.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7. 2009年4月30日,李某与邓州市元庄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元庄水库承包合同。2009年4月,南阳药业公司开始生产。2009年7月7日,邓州市渔政管理站接到李某报称其所养的各种鱼类发生大面积死亡的现象,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拍照、清点,并对鱼死亡的原因进行排查,后出具了情况说明。2011年7月,因南阳药业公司超标排放污水,流入水库,导致该水库鱼类死亡,李某知道后,要求南阳药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李某于2011年11月9日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南阳药业公司辩称,李某的起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且鱼的死亡与公司无因果关系,故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有关本案的以下意见错误的有:

    • A.李某对该环境赔偿责任纠纷应首先请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B.除非南阳药业公司举出反证,否则可认为鱼的死亡是由该公司排污行为导致的
    • C.环境侵权诉讼时效为5年,故李某的诉讼行为没有超出时效
    • D.如果南阳药业公司可提供证据证明其排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即可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8.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符合下列哪(一)些规定:

    • A.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 B.工资应当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 C.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最少要支付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D.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降低支付工资
  9.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举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 B.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C.对于中止的调查,经营者未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恢复调查
    • D.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10. 下列关于法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观点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 B.“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 C.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 D.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