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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务员(申论)模拟试卷47

  • 卷面总分:100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5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 1.
部分试题预览
  1. 请依据给定资料,结合我国国情,围绕“城市垃圾问题”,谈谈你的见解。

     [要求] (1) 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 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2. 依据给定资料4、5、6、7,分析提炼出广州垃圾焚烧问题中存在的主要争议。

     [要求] 分析合理、条理清楚,语言准确,字数不超过400字。

  3. 某市垃圾围城的局面亟待解决,假如你是该市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请依据给定资料谈谈解决垃圾围城的具体措施。

     [要求] 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400字。

  4.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人人都讨厌垃圾,人人都制造垃圾。垃圾问题,可以说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史的一个“世界难题”。垃圾是城市的附属物,城市的运转每年将产生上亿吨的垃圾。而今。当人们陶醉在繁华的都市生活中,这支垃圾“大军”也正一步一步地包围着我们,并随着城市的增大而增大。刺鼻的空气,巨大的垃圾山,周围灌木和树上零星点缀着的脏塑料袋,在风中不停地打着旋儿……随着这样的情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中国城市的“垃圾之困”也愈发地凸显出来。

     统计资料显示,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中国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包围城市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而仅中国每年就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

     目前,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全国600多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三分之二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四分之一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与此相对应的,是仅为50%左右的城市垃圾处理率。一些早早兴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城市的快速膨胀中,也迅速陷入超负荷运转的窘境。

     2.最新研究数据显示,到“十二五”末,我国城镇化率将突破50%,城镇人口预计达到7亿人,将首次超过乡村人口。而城市垃圾处理是现代城市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小城市的垃圾处理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垃圾围城”问题虽早就提出过,但一直没得到有效解决,很多城市都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走了弯路,当时只是简单堆放、填埋,给日后发展埋下了隐患。堆积如山的垃圾如一颗巨型“炸弹”,潜伏在城市地下。因此,对正处于快速发展中的广大中小城市,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将会使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变得步履维艰。

     我国各类城市的发展水平不同,垃圾处理技术也不同,部分大中城市在垃圾处理工作中实现了分类回收、堆肥、填埋、焚烧为一体的处理方法,但中小城市在垃圾处理工作中还远未实现这样综合性的处理方法。此外,有机垃圾是城乡垃圾中的主要污染源,但有机垃圾的处理需要特别注意。如果仅以填埋、堆肥、焚烧等传统方式处理有机垃圾,不仅容易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处理成本也高,而中小城市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往往忽略这些。

     从整体来看,我国大量中小城市生活垃圾最主要的处理方式仍然是填埋。约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约占20%以上;采用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还很少。

     不少中小城市对生活垃圾普遍采用混合收集等相对简单的方式。垃圾分类并未落到实处,使得进一步的处理工作变得困难。而在收集了之后,往往采用堆放和简易填埋的方法,处理不彻底,容易污染周围环境。另外,受各地财力制约,相关资金投入不足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据估算,建造一个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卫生填埋场,需要的资金是2亿元;建造一个日处理垃圾500吨的垃圾焚烧场则需要5亿至6亿元的资金。而一些城市投入到环保方面的资金比例本身就不高,再从环保资金里面分到垃圾处理后,就更少了。

     一直以来,中国城市的垃圾处理都由政府包干,采取非盈利性收费的形式,政府投资、政府经营。连年攀高的垃圾处理费用使得许多地方政府不堪重荷,也着实令这些城市的市长们感到头疼不已。

     3.“垃圾就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它,就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利润和生态利益。”国内环保权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一些城市就开始倡导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马路边、社区里常能见到颜色各异的垃圾箱示意市民把垃圾扔进不同的桶里。

     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上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

     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前提。比如瑞典,每户人家都有好多个垃圾桶,对应的是不同的垃圾分类。除了生活垃圾、金属、电池、纸张、塑料这些基本分类以外,瑞典人为了进一步提高废弃物的利用效率,更有很多细分小类。

     另外,瑞典处理废弃物有四个层次,首先考虑回收再利用;回收再利用有困难的,尝试生物技术处理;生物技术处理不了的,焚烧处理;如果确实不适合焚烧的,再掩埋。最后填埋处理的比例不高,而且逐年下降,2004年的时候瑞典有9.1%的垃圾需要填埋,到2008年,这一数据降至3.0%。

     如此分类垃圾后,环绕在城市周遭的分类垃圾就不再是无用废弃物,而成为可利用和待利用的宝贵资源,“垃圾围城”将变成“资源围城”。可以说垃圾分类投放是瑞典将垃圾变为财富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前提。

     4.2009年以来,广东多个地区的居民以环境污染和健康侵害为由,发起群体性抗议活动。因垃圾场选址和处理方式等问题,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争议不断升级蔓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番禹事件。

     2006年8月25日,历经三年多调研和选址论证的广州市番禺区垃圾焚烧厂取得广州市规划局下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009年2月4日,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决定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

     2009年9月起,广州番禺大石的居民从媒体、网络等民间渠道得知当地要建垃圾焚烧厂。10月25日下午,番禺大石数百名业主发起签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抗议活动。11月5日,广东省情中心对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进行调查,97.1%受访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11月21~22日。CCTV公开报道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这一全国性的公共政策事件。11月23日,番禺区长召开了“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座谈会”,与约30多名小区业主进行面对面谈话,称“环评不通过不动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不动工”。同日,番禺大石镇近300名居民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到市城管委上访之后,又来到附近的市信访局继续上访。12月10日,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选址全民讨论。

     不仅在广东,北京等城市也发生过源于垃圾的群体性事件。如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朝阳区高安屯垃圾填埋场附近上千居民在小区门口马路上聚集抗议事件;海淀区六里屯居民抗议建设垃圾焚烧场事件:海淀区奥北地区居民抗议昌平区建设阿苏卫垃圾焚烧场事件等等。

     在垃圾焚烧争议的背后,是老百姓对一些地方政府越积越深的“信任危机”,最令人担忧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越来越不能说服群众,甚至任何解释或澄清都难逃群众的质疑。更糟糕的是,原本作为第三方的专家,因为垃圾焚烧“摇旗呐喊”,也备受质疑,被认为是“利益相关者”。地方政府与周边群众之间的隔膜愈发加深的局面,尤为值得深思。

     5.“垃圾围城”引发社会危机在意大利就有先例。2007年。因现有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转,新的掩埋场建设不断遭遇市民反对,意大利南部的那不勒斯街头垃圾成堆、臭气熏天、苍蝇纷飞、老鼠乱窜,原本风景如画的滨海城市因垃圾危机而不再美丽。

     其实,居民并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质疑的是地方政府在此问题上是真为民还是真为利?其中,突出的焦点之一就是选址问题和与之相关的安全距离问题。

     目前,对于“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多远”才安全,始终没有定案。出自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之口并见诸报端的300米安全距离,其依据是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说,“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点多远才是安全的,这个问题争论已久。最初我参与环保总局评审的时候,专家建议是1000米,第一次修改到800米,后来又缩减到700米。实际上没有个确切的国家标准。”安全防护距离因此成为地方政府与群众争议的一个关键点。

     而在垃圾焚烧的选址问题上,不少市民质疑是否会出现土地利益在作祟的现象,政府是否在与民争利。例如在番禹垃圾焚烧选址中,网名“阿加西”的番禺居民指出,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的第一选址点不在会江,而在石基镇凌边村。当时全是农地、荒地,还有一个垃圾填埋场。最后被否定了,实际上是因为,大学城建成后,周边地还空着,将来要卖出去,建了垃圾焚烧厂后,担心地价卖不高了。这是政府在与民争利。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说:“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应该从整个城市规划的角度,作一个科学的规划,并建立起政府环境补偿机制,给予周边可能受到环境侵害的市民足够的补偿,甚至是整体搬迁,选址非但没有尽早告知市民,甚至还藏着掖着,当然引起市民怀疑政府在与民争利。”

     6.对于垃圾焚烧问题,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专家学者,最常见的说法是:大城市的垃圾已无地可埋,只能选择焚烧处理的路子。

     广州市政府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