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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公务员《申论》预测试卷(4)

  • 卷面总分:100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13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2014年陕西公务员《申论》预测试卷(4),本试卷总分100分,共有1类型题目。

  • 申论试卷
部分试题预览
  1. 给定资料

    资料1

     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的广东,除了农村留守儿童等全国性问题外,在城镇,因父母忙于生计、应酬而交由祖辈、亲友、保姆乃至老师代养的“精神上的留守儿童”正逐渐显现,并衍生出一系列崭新但严峻的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令人深思。【批注1】

    杨露(化名)夫妇均为外企高管,常常加班出差,就索性把孩子托付给父母照顾。偶尔周末不加班,杨露才会把女儿接回自己家过两天。在女儿至今l0岁的生命过程中,母女俩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随着女儿年龄渐长,生活富足的她却喜欢独来独往,性格孤僻,一方面非常在意父母对她的态度,另一方面则容易和父母吵架,冲突不断,而且一不高兴就“玩失踪”,心情好了才回家。

    “这是典型的‘精神留守儿童’,他们独立生存能力在不断下降,并诱发脆弱的心理承受力。”【批注1】省教育厅巡视员李小鲁说,“‘精神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正成为社会转型期中崭新但严峻的问题,引起人们关注。”

    在广州,记者此前多次调查发现,一方面,随着“70后”“80后”独生子女父母增加,因为生计、应酬或其他原因把子女交由他人抚养的城市儿童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进城务工青年也日益看到把孩子放在远离自己的农村的弊端,将孩子带进了城,却因无力管教,这些孩子在城市里处于一种“放羊”的状态。

    “但不管是哪种方式的‘寄养’或‘托管’,都无法填补这类孩子的精神空虚。”李小鲁说,与农村留守儿童长年与父母分离,学习生活环境艰苦不同,这些城市“精神留守儿童”一般不会与父母分离时间过长,而且有较为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他们由于被过度保护,物质生活满足过多,伦理生活不平衡,以致精神上存在巨大空虚。【批注1】

    “对比以前的城市孩子或农村孩子,城市精神留守儿童温饱得到满足后,欲望会更大,活得也很累,而且一旦得不到满足,心理就容易畸变。”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郑日昌教授说。

    “精神留守猛于虎。”李小鲁说,这些个案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精神留守儿童”的心

    理缺失,更为普遍的是,这些孩子对物质的理解和依赖正逐渐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观。

    比如,一位做生意的父亲平时并不怎么管教儿子,但每次应酬大醉回来,他都对儿子说:“老爸的房子、车子、银行里的票子都是你的了……”久而久之,儿子就想:“还写作业干嘛,考上大学也可能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就不过两三千元一个月,买得起房、买得起车吗?还不如我现在爽。”最后索性成为小混混。

     

    资料2

    根据近两年发生的案例,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带来的崭新的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会议还对广东省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核心就是以促进全体学生培养健全人格为主题,坚持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预警、干预“三预”工作机制。【批注2】

    据介绍,广东将继续加强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继续组织各地开展心育师资A、B、C证培训,重点加强中职学校、幼儿教育心育队伍建设。力争在今年底前,全省中小学心育师资C证培训基本完成;珠三角地区中小学心育师资B证培训达到70%以上,其他地区中小学心育师资B证培训达到50%以上,全省中职学校B证培训达到50%以上。

    同时,深入研究社会转型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寻找解决策略,实现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三个转型:把主要面向少数学生的心理咨询,转型为主要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性教育模式;把以补救和矫治型为主的咨询和危机干预模式,转型为以支持性、预防性为主的发展性教育模式;把心理健康咨询的专业人员的单兵作战模式,转型为心理专业人员和工作网络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全面整合的全员性教育模式。

     

    资料3

     社会转型期下,除了城市化带来父母与子女空间距离的“疏离”外,还产生了“心理疏离”。【批注3】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研究员在会上举了两个“早孕少女”的例子:

    阿楠(化名)上了高一后突然行为异常,成绩大幅退步,老师就偷偷地翻看他的书包,结果发现了一封未寄出的信,里面有与女生小茹(化名)发生性关系的细节描写。老师把阿楠痛斥一番,秘密也自然没守住,结果,全校学生都对这对“情侣”指指点点。两名学生无法面对,只好退学,平时不怎么管孩子的父母这时都认为“丢人”而大加唾弃。两人索性“私奔”在外租房同居,不到一个学期,小茹就怀孕了。“阿楠还一心要把孩子生下来,为的是向大人们宣战:‘我们是认真的,是有爱情的’。目前两人艰难地抚养着自己的骨肉。”

    另一个例子发生在进城务工者的家庭中。高二女生阿纯(化名),一天放学回家突然就跪在了母亲面前,泪如雨下地告诉母亲自己怀孕了。曾经是农民的母亲当时差点就晕了过去,但很快就冷静下来,安慰孩子“只要有勇气,没有什么难关是过不去的”。在与女儿商讨后,母亲陪着女儿悄悄做了流产手术。术后,母亲马上打电话到学校,告诉老师女儿得了急性盲肠炎,需要休息20天。“自此女儿认为母亲是世界上最好的母亲,发誓要做一个让母亲骄傲的女儿。”孙云晓说,后来阿纯不仅考取了北京名校,而且还没有读完大学就接到了美国三所名校的录取通知书。

    两名女孩子,同是因偷吃禁果致孕,但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在孙云晓看来,与父母亲的心理距离就是两人之间的差别。

    孙云晓分析说,阿纯之所以能跌倒了重新站起来,主要就是家庭教育的成功,与母亲亲密的关系成为她开启人生新旅程的支撑点。

    “但在当下的大部分青少年,存在着各种心理问题或者亚健康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少支撑性的人际关系。”孙云晓透露,根据他自己的一项调查课题,在有关“遇到问题你会最先告诉谁”的调查中,美国、日本青少年均把同性好友排在第一位,而第二位就是母亲;但在中国,第一位是同性好友,第二位是异性好友,第三位才是母亲,而父亲甚至排在了“网友”之后。

    “这发人深省!”孙云晓说,一个孩子心理能健康成长,很关键的就是要建立起良性的、信任的、亲密的师生关系、亲子关系和伙伴关系,“使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及时宣泄出来,情绪上得到缓冲”。

     

    资料4

     不少一线教师认为校园学生自杀个案并没有减缓的趋势,而且未成年犯罪事件在不断增多。【批注4】

    “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压力是必需的,正常的,没有压力,人就会轻飘飘,但若压力过大得不到有效释放或引导,则会令孩子染上了‘冠心病性格’和‘癌症性格’。”郑日昌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冠心病性格”,就是因为盼望能获得别人关注,所以凡事争强好胜;而“癌症性格”,就是遇到什么问题都压抑情绪,整天不言不语。“而这些情绪得不到重视,就会使孩子抵抗力下降,形成生理上的‘病症’,心理防线一旦被触碰,就容易崩溃,产生自杀,残暴对待小动物,对生命漠视等现象。”

    而在与父母亲情感疏离、物理距离疏离等环境的逼迫下,应试教育成了绝大多数孩子心理出现问题的“魔凶”,分数成了压垮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批注4】

    某初三男生生长于一个农民家庭,曾经品学兼优,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被保送到重点高中。老师跟他许诺:只要下次大考再拿一个第一名,就铁定没问题。一方面男生很高兴,但另一方面就开始不安起来。因为班上有匹“黑马”在最近的几次测验中都紧紧“咬”在自己的后面。有一天,他看到有人卖老鼠药,就一念之差买了一包,将老鼠药放人“黑马”和同学煮的面中,两名同学中毒身亡。由于有悔罪表现,男生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9年。

    “在狱中,他悔恨地说‘千万不要像我这般愚昧’,即使考不上重点高中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现在却搭上了两个同学无辜的人命和自己19年的青春。”

    孙云晓痛心疾首地说:“在应试教育的紧逼下,很多父母对孩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只要你把学习搞好了,别的什么都不用你管’,这是我们教育的荒废啊!”据悉,在2009年北方某名牌大学的入学心理摸查中,该校一年级新生有35人想自杀,有700多人认为自己心理有问题,而根源大多认为学习压力过大。

    而在“分分是宝”的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许多家庭、学校,乃至社会都形成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培养了一代不能等待的孩子。“延迟满足、自我控制力、抗挫力、多元社会观教育的不足,使我们的孩子在充满诱惑的社会里,不懂得选择和甄别,从而发生了行为偏差。”

     

    资料5

    近年来,“家暴”事件频见报端,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一个又一个血淋淋的事件面前,我们扼腕叹息的同时不禁要问,“未成年人反家暴”立法到底还有多远。“未成年人家暴”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如果我们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欧美各国大都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反家暴”的核心,世界上有120多个国家针对家暴现象做出了专门立法,其中都将未成年人免受暴力侵害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相比之下,我国尚未正式出台一部“反家暴法”,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中有相关一般性规定外,未成年人大都与妇女权益一并保护,散见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刑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行政处罚法》以及200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之中。

    据报道,在2012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妇联组织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议座谈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人士透露,反家暴立法已纳入2012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那么,我国现阶段关于未成年人的“反家暴”立法,需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首先,将未成年人与妇女一并保护的立法模式不科学。【批注5】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属于“行为能力”缺失的人,维权需要监护人代为行使,然而此时施暴人却大都是监护人,“自己告自己”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使得未成年人在“家暴”维权上相比“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妇女具有特殊性,法律应该单独加以保护性规定。

    其次,立法应该扩大“家暴”的社会干预。【批注5】借鉴美国《防止儿童遭受虐待法案》确立的“强制报告”制度,诸如邻居、医生、教师等社会人群只要发现有可能存在针对儿童的“家暴”现象,就必须依法向有关部门及时做出报告。这种将“家暴”干预“社会化”的制度,可以最大范围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最后,需要修改民事法律中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相关规定以配合“反家暴”立法。【批注5】在很多情形下,也许只有将孩子从有暴力倾向的监护人那里彻底“解救”出来,才有可能达到救助的效果。然而,我国民法中关于撤销、中止和变更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使得遭受“家暴”的孩子无法得到最终救助。

    儿童家暴”问题现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希望在未来的立法中,能够对未成年人体现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批注5】

     

    资料6

    不久前,浙江浦江一家“少年矫正中心”的几名学员成功外逃后,陆续向媒体揭开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黑幕”。孩子们称,他们在这个“矫正中心”受到了浇冷水、下跪、毒打、辱骂等种种体罚和虐待,甚至还有女学员称遭到教官强奸。这些沉重的黑幕,撕裂了家长的心,也震惊了社会。然而,就在人们为这些少年的遭遇感到痛心之时,2月17日深夜,南京l5名年轻人在街上玩起了“暴打路人甲”的游戏,连续有4名无辜路人被打伤。一时间,对“问题少年”的鞭挞之声不绝于耳。

    两年前的一个官方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约有2 820万名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又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115万人。面对“问题少年”这个庞大的群体,不论是同情还是指责,都无法解决其背后的真问题……

    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宗春山主任看来,“暴打路人甲”反映了一种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常见方式,即游戏性犯罪,或者叫游戏型越轨。其动机很简单且原始,就是为了寻求刺激,他们与受害人没有任何渊源过节,而且全世界的青少年犯罪都有此特点。【批注6】

    那么,在寻求刺激的动机背后,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呢?宗春山对记者表示,青少年的这种越轨行为往往是团体性的,他们在生活中大都是狂妄自大的孩子,是学习的失败者。在学校和生活中的挫败,使他们的内心积压了很多愤怒,于是就要通过游戏的方式来发泄和转移。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就是价值观了,这些孩子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他们的情感是麻木的,即使对自己的亲人也是如此。这是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非常失败的典型,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来自家庭和社会的温暖是缺失的。【批注6】

    为此,宗春山指出,对“暴打路人甲”事件中的孩子感到愤怒是很正常的,但他们走到今天,社会也有责任。其实,所有的青少年犯罪,其第一责任承担者都是成人社会。社会的冷漠、暴力造就了这样一批孩子。“大众媒体中所呈现的很多现实的暴力,难道不比‘暴打路人甲,更真实吗?”宗春山说,这些孩子同样也是受害者,我们不要简单指责他们,而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想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避免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除了成人社会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家庭教育的失败同样不容忽视。宗春山对记者介绍说,家庭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家庭或家族朴素的、健康的、情感的传承,这是一种无形的教育,也叫无痕教育,可以表现在父母的言谈举止之间;第二种是父母有目的、有导向性的教育,比如要求孩子做到为人真诚等。“问题孩子”的家庭教育常常比较欠缺,他们的父母很可能就是麻木和冷漠型的。

    “举一个例子来说,一位朋友的孩子高烧39度多,想要请假不去上课。他父母却不同意,说无论如何也得上头两节课。我问他们,是孩子的命重要还是这两堂课重要呢。他们却很无奈地说,没办法呀,落下了重要的课怎么办呢?”宗春山说,孩子发着高烧,还被强迫去上课,虽不能说这样的父母是冷血动物,但孩子所感受到的是怎样的价值观呢?他们感受到的是健康不重要,生命不重要。如果孩子的生命、健康和情感的需求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他怎么可能去尊重和保护别人的生命、健康和情感呢?

     

    资料7

     在当前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中,社会、学校、家庭、家长都需要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孩子才能全身心地健康发展,为将来成为栋梁之楚打下坚实基础。【批注7】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主要包括文化信息环境和文化活动环境两方面内容。在文化信息环境方面,一些大众传媒刊登、播报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染上网瘾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且大有从城市向乡村蔓延的趋势,同时手机已成为未成年人上网的新终端,因而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刻不容缓。在文化活动环境方面,违规经营的网吧、黑网吧和游戏机室、夜总会、娱乐中心、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已成为诱使青少年犯罪的一大温床。

    有数据表明,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约占14.1%,人数约为2 404.2万,在城市非网瘾青少年中,约有12.7%的青少年有网瘾倾向,人数约为1 858.5万。而据湖南春雷青少年特训学校调查发现,近年来,网瘾青少年数量呈两位数的比例不断增长,日年龄趋于更低。

     

    资料8

    近年来,赖宁精神遭遇了不少尴尬。有评论认为,不应鼓励未成年人参与救火这样的危险行动。于是,有学校从墙上摘下了赖宁的画像。有人甚至质疑,赖宁的事迹有夸大的成分。由此,赖宁精神一度淡出人们的视野。在赖宁精神遭遇置疑的今天,这些与赖宁熟识的人们愈发觉得,赖宁精神正是当下稀缺的品质。对未成年人保护需要重视,但如果只是一味地遇事退缩、推卸责任,那么孩子长大后也可能成为一个只顾自已利益,而对国家、社会、人民利益毫不关心的利己之徒。【批注8】

    近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消防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这个条例获得了大面积赞誉,被认为是一个闪耀着理性光辉的条例。必须承认,对每一位公民而言,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有人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少年儿童不必要学赖宁了”“赖宁精神过时了”“千万不要有赖宁第二了”……1988年3月,为了扑灭突发山火,14岁少年赖宁主动加入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成为当时全国闻名的少年英雄。面对赖宁的事迹,需要认清的问题是:他是在救火中牺牲的,我们深感痛惜但绝不提倡,也就是说,学习赖宁绝非学习救火而是学习他的高素质和高追求。【批注8】

    “我们学习赖宁要学习他精神的时代内涵。”共青团石棉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棉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表示,一直以来,石棉县就将学习赖宁、学习雷锋、学习模范的活动相结合,将学赖宁、学雷锋、学习模范等活动扎实推进,近年来已涌现一批新时期的模范人物。据了解,2012年石棉县还将举行“弘扬雷锋精神,学习英雄赖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家争做文明市民,争当时代模范。石棉县精神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是石棉县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检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时期,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模范,学习模范的文明新风尚,石棉县已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号召全社会都投入志愿服务。

     

    资料9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到最近开展的一系

    列“法制进校园’,非法活动,我们看到党和国家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与引导,在青少年犯罪预防阶段卓有成效,在源头上减少青少年犯罪现象的目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

    “但未成年人存在缺乏自控能力、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自身特点,再加上现在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流动性大,矛盾错综复杂,也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可避免性。因而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如何切实维护青少年福利与权益就成为了一个更加重要的课题。”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万大强认为,对青少年犯罪来说,权益不仅仅是讯问时可以有家长在场,以保证不受到刑讯逼供;不仅仅是逮捕时不得使用械具,以保全身体不受伤害以及不受到他人的鄙夷;也不仅仅是提供辩护律师等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辩护权……而是体现在刑事司法程序的方方面面,贯穿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寓教于审”等理念才是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核心目的。而真正有效地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批注9】

    1984年,中国第一个未成年人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犯合议庭”成立,这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起步。随后,全国各地人民法院迅速展开了建立少年法庭、建设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工作。“虽然自第一个少年法庭建立以来,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成长在我国已有20多年,长期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但不可否认的是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万大强指出,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及福利保障等方面,国家只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但涉及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具体规定,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却只是零星散布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明确统一的规定,更没有形成独立、科学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体系。面对未成年人司法不完善的现状,万大强建议,加快未成年人司法立法进程。一方面,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将一些业已成型的司法解释等规定补充进该法中,对原有已过时的条文进行删改,使之明确统一,避免因条文繁杂、使用不一而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专门起草设立未成年人司法适用的法律,对司法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关方面进行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之区别于成年人的衡量标准,更适合未成年人的福利保障。

     

    作答要求

    1.根据给定资料1,请说明什么是“精神留守儿童”。(10分)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150字。

    2.阅读资料3~7,概括当前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遇到的问题有哪些?并分析青少年犯罪率持续增高的原因。(25分)

    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晰,不超过400字。

    3.根据资料内容,你作为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请写一份《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的措施提纲。(25分)

    要求:(1)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2)条理清晰;

    (3)字数不超过350字。

    4.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逐渐上升趋势的今天。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40分)要求:(1)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2)不得照搬给定资料;(3)不少于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