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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6

  • 卷面总分:100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38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6,本试卷总分100分,共有4类型题目。

  • 1. 单项选择题
  • 4. 简答题
  • 5. 论述题
  • 6. 案例分析题
部分试题预览
  1. 此案应如何处理?

  2. 甲向乙买了一幅名画,后来发现此画并非真迹,而是复制品。甲退回该画,并要求乙退还其支付的价款,乙拒绝,甲于是诉至法院。经查,乙在购买此画时也不知是复制品,故卖给甲时也以为是真迹,无隐瞒之情。问:

    甲、乙实施的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3. 该民事行为有何特征?

  4.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5.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6. 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7. 试述法人的概念、特征和成立条件。

  8. 2006年8月8日下午5时,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的路上,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好落在由此经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被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属于电力公司,村委会对王桌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问: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9. 简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

  10.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特点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