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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20

  • 卷面总分:104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27次
  • 作答时间:120分钟
试卷简介

2015年四川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20,本试卷总分105分,共有5类型题目。

  • 1. 单项选择题
  • 2. 多项选择题
  • 3. 判断题
  • 7. 论述题
  • 8. 案例分析题
部分试题预览
  1. 本案肇事方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

  2. 本案杨某等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理由是什么?

  3. 2002年春节期间的一天下午,G市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杨某与行政庭副庭长敖某等一行四人,身着警服、驾驶警车来到街心路口,见大街上人多车挤,便拉开警笛借人行道穿行向前。由于车速过快,将停在路边下客的一辆新“的士”的车门刮破一道口。“的士”司机上前理论,杨某称:“我们在执行公务,你为何不让道,你自认倒霉吧!”“的士”司机说:“我是替老板开车,现在新车被你们刮坏,怎么也得有个说法。”双方遂争吵起来。杨某等人又是凶又是骂,将“的士”司机推到一边扬长而去。第二天,“的士”司机找到市法院领导,要求解决问题。经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杨某等人当天是开着警车去一企业老板处吃拜年饭,并非执行公务。遂决定给予杨某、敖某等警告处分,并责令由其个人赔偿“的士”司机的损失。“的士”司机不服,认为人是法院的法官,车是法院的警车,应当由法院承担赔偿责任。请问:

    本案杨某等人的法律身份如何?

  4. “超市”保安人员的罚款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5. 工商部门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6. “超市”制定的罚款规定是什么性质?

  7. 李老太,家住某超市附近,她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老太和往常一样与老伴前去超市买东西。按惯例李老太负责挑选,老伴负责推车交钱。一圈下来,东西已经挑选得差不多了,老伴就推上满载货物的小车交钱去了。这时,患有糖尿病的李老太看见出口处货架上有杏干,心想:都说得了糖尿病吃点杏子好,我也不妨试试。于是就顺手拿了一包。回头一看老伴已经交完钱出去了,心里一着急,拿着杏子就往外走。不料刚走出超市,就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李老太和那包3块钱的杏干被保安带到了办公室。保安人员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未交款拿走者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交了600元。忘了付款被人当做小偷,李老太自觉很没面子,回家后也没敢告诉家人。此后,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连春节都没过好。春节后,李老太鼓足勇气找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还没等李老太说完,就以该案为治安案件不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为由,令李老太去公安机关申诉。请问:

    “超市”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8. 如果环保局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等人对环保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9. 如果造纸厂履行了原处罚决定,环保局是否可以对造纸厂的同一违法行为再作出吊销排污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为什么?

  10.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