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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强化卷(六)

  • 卷面总分:100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0次
  • 作答时间:120分钟
试卷简介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强化卷(六)含答案,是专为需要的考生所提供的相关试题,提高知识掌握度,满分100分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简答题
  • 论述题
  • 案例分析题
部分试题预览
  1. 2012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承包本村集体所有的一片池塘养鱼。同年5月,同村的李某兴办了一个水银温度计厂,位于鱼塘边的山坡上,温度计厂的生产废渣露天堆放。同年7月,王某发现温度计厂的生产废渣经雨水冲刷和浸泡后会产生含汞废水流入自己的鱼塘,尽管尚未造成大量死鱼事件,但对鱼的质量会有一定影响。经与李某协商,李某同意向王某一次性支付2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

    8月,该地连降暴雨。8月15日王某发现鱼塘中的鱼大面积死亡泛塘,损失惨重,经环保局监测发现鱼塘中汞含量严重超标是造成死鱼的主要原因,于是向李某提出增加赔偿金。李某不同意,王某随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李某在答辩中提出:

    (1)双方已有协议在先,自己已经一次性支付了2000元赔偿金;

    (2)王某鱼塘死鱼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鱼塘缺氧。 

    问:

    (1)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2)此案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2. 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问:

    (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 33. 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

  4. 31. 简述我国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主要措施。

  5. 32. 简述我国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遵循的原则。

  6. 28. 《南极条约》的宗旨有【 】

    • A.冻结和搁置所有的领土主权要求
    • B.南极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
    • C.各国有权在南极自由地进行科学调查和研究,并增进相互间的国际合作
    • D.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制度
    • E.建立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有序开发机制
  7. 29. 简述我国固体废物转移的法律制度。

  8. 30. 简述噪声污染的限期治理制度。

  9. 26. 按照规定,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的有【  】

    • A.征收基本农田
    • B.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 C.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
    • D.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0公顷
    • E.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超过35公顷
  10. 27. 环境侵权侵犯的客体包括【 】

    • A.他人的财产权
    • B.本人的财产权
    • C.他人的人身权
    • D.本人的人身权
    • E.他人的环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