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 1 万元,并约定将自己价值 1 万多元的数码相机出质给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交付了相机。 乙在出质期间将相机无偿借给好友丙使用。 丙不慎丢失。请问:
(1) 本案质押合同是否合法 ?为什么 ?
(2) 如果质押合同合法,乙的质权何时设立 ?
(3) 质权人对质物 (相机 )丢失依法应承担什么责任 ?
2008 年 5 月 1 日,A商场与 B公司之间签订了 300 件衬衣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 B公司在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分三批交货,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商场付清全部货款。 2008 年 5 月 2 日,B公司交付第一批货物。 5 月 5 日,B公司从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处得知 A商场因拖欠其他公司的货款被诉, 法院已于 5 月 4 日将 A 商场的全部账户查封冻结。 B公司便要求 A商场为衬衣款的支付提供担保,否则不再履行合同。商
场不同意,要求 B公司如约履行。请回答:
(1) 《合同法》规定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
(2) B 公司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 ?如果可以应如何行使 ?
(3) 如果 A商场希望 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应采取什么措施 ?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简述汇票承兑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及承兑后对付款人的效力。
简述破产中的别除权的含义及行使别除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简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简述股票的含义及其特征。
保险代理人
有限责任公司
入伙
2008年7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09年4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09年7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10年4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10年7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11年4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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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12年7月自考《经济学(二)》真
2013年4月自考《经济学(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