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事反映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凭证填制手续时一次完成的自制原始凭证,称为( )。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遗失时,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汁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编制。 ( )
记账人员根据记账凭证记账后,在“记账符合”栏内作“√”记号,表示记号,表示该笔金额已记入有关账户,以免漏记或重记。 ( )
发料凭证汇总表是一种汇总记账凭证。 ( )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 )
现金存入银行时,为避免重复记账只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不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 )
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该凭证至少涉及三个会计科目。 ( )
由于自制原始凭证名称、用途、内容、格式不同,因而不需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 ( )
会计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 )
填制会计凭证,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或用符号“一”代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