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 )。
上海市某企业(甲方)是专门生产精密机床的重点大型(国务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与北京某国有独资公司(乙方)于2010年3月5日签订了一份精密机床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乙方精密机床一台,总价款980万元。合同订明2011年4月1日至20日为交货日期,结算方式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经甲方要求。乙方以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但签订合同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重新任免甲方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原任总经理为了结其在任职期内的合同事项,在未与乙方事先协商的情况下,于2011年3月20日向乙方发货,并办理托收手续。乙方于2011年3月29日收到精密机床后,以甲方提前交货为由通知其开户银行拒绝向其付款,从而引起争议。后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接受机床,付款期到后,因乙方自主决定与A外资企业合并,拒绝支付货款。甲企业2011年全年实现盈利1500万元,企业管理当局2012年上半年集体讨论决定将其一部分提取各项基金,剩余利润用于购建福利设施和支付职工福利费用。2012年8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将甲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为了保证顺利实施改制,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并决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和细节步骤,次日即开始实施改制的各项程序。甲企业改制为甲国有独资公司后,依然从事精密机床的生产业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人员担任,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董事会成员张某为董事长,某日,张某自行决定在另外一家从事零售业的公司担任副经理,由于未涉及同业竞争,而且张某年轻且精力充沛,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要求: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乙方设定的抵押权是否生效?说明理由。(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重新任免甲方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3)乙方如果以公司合并为由拒付货款,该理由能否成立?付款义务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4)乙方自主决定与A外资企业合并是否合法?说明理由。(5)甲企业管理当局2012年决定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否合法?说明理由。(6)甲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并决定了职工安置方案的做法是否合法?说明理由。(7)甲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长的选派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8)张某兼职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因吊销经营许可证被撤销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3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13年2月1目~2013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公司不收取押金,但甲公司应在起租日时开出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了经建设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金额为10万元,乙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器设备。2013年5月1日,由于安装工程尚未结束,甲公司仍继续使用该设备,乙公司对此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2013年6月1日,安装工程结束,甲公司将设备运至乙公司。2013年3月1日,乙公司为支付丙贸易公司的办公用品款.将甲公司为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中,乙公司在票据背面仅签了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没有作其他的记载。经查:丙公司系由A、B、C三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 2年11月1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A以现金人民币50万元出资;B以房屋折价人民币40万元出资;C以办公设施折价人民币60万元出资。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又吸纳D成为股东,D以60万元现金出资。后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和审定,在公司成立时,A出资的现金如数到位;C出资的办公设施实际价值只有人民币15万元。要求: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是多少?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的背书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丙公司股东如何承担出资价值不实的责任?
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经济法主体的权利,都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陈某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小陈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陈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 )
所谓空头支票,是指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出票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
中原服装厂与南方制造公司签订合同,要求服装厂为制造公司生产1000套工作服,并于2013年12月20日交货;制造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付款。截至12月26日服装厂仍未交货,则南方制造公司也可以拒绝付款。( )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5万元、3万元、2万元设立-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为实缴出资。但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经各合伙人协商不成。甲、乙、丙三人应分别按50%、30%、20%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 )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不得有任何的简写。( )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出票人不再承担对持票人的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