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张某以7~8元的单价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张某在与乙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甲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乙企业反复磋商下,于2007年7月1日与乙企业签订了单价为8.50元、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最近3年,乙企业一直通过张某与甲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乙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张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
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在2007年9月1日~5日期间向乙企业提供全部货物,乙企业收到货物在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10月1日前向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2007年9月5日,甲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乙企业,乙企业与9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甲企业。10月2日,甲企业要求乙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乙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甲企业在对乙企业的调查中发现,乙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乙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乙企业同时欠丙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乙企业享有对丁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乙企业管理混乱,乙企业一直没有对丁企业主张其债权。
2007年10月20日,甲企业向人民法院请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甲企业胜诉。裁定由丁企业向甲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甲与乙、乙与丁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丙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甲企业主张应由甲、丙平均分配丁企业偿还的200万元,甲企业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合同法》、《合同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乙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如甲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5)丙企业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我国某空调制造厂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空调,经与美国一家空调公司协商,达成共同投资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金为200万美元;中方的空调制造厂以货币、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额为150万美元;外方以设备和空调生产的专利技术作价100万美元作为出资,以合营企业名义向中国银行贷款150万美元作为对合资企业的投资,此笔贷款由拟设立的合营企业所在地的市财政局提供担保;在合营期内如合营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减少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双方同意适用美国法律。
审批机构在审查合同时,提出了协议存在的问题,经修改后,签发了批准证书。后经登记,该合营企业正式成立。
要求: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该合资经营企业协议中存在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
(2)假设该合营企业与国内某公司签订空调购销合同,合营企业向该公司提供空调,后因该公司拒付货款发生争议。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并一致同意适用美国法律,向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协议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3)假定合营企业经营两年后,经董事会会议决定,从利润中拨出10万美元先行返还美国公司的投资,此决议是否正确?为什么?
(4)假定不允许外方先行收回投资,外方可否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一个英国企业?
2007年1月20日,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华昌公司向建海公司购买5000吨螺纹钢材,每吨价格为1800元(含增值税);并由金星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前一次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清900万元价款,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承兑后6个月。2007年1月28日,华昌公司向其开户的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并获该银行同意,同日开出于2007年7月28日付款、金额为9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建海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环海公司,以支付所欠货款。华昌公司为开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向工商银行交付了该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
2007年5月,因钢材价格上涨,金星公司以此为由而未按时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到期日,未按照约定在工商银行开户的账户内存足除保证金之外的900万元承兑金额。环海公司持上述银行承兑汇票请求工商银行付款时,工商银行以华昌公司未存足承兑金额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1)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由金星公司交货是否符合规定?如果金星公司不按时交货,华昌公司应当向谁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2)工商银行拒绝向环海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如果工商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环海公司可以请求工商银行清偿的款项包括哪些内容?
华昌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持有的三张票据分别转让。
(1)第一张票据是向建海公司开具15万元的支票,并在支票上注明,若建海公司不能按期供货,则该出票行为无效。建海公司收到票据后,将支票背书转让,建海公司未供货给华昌公司,但银行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该支票的持票人。华昌公司认为银行的代理付款行为无效。
(2)第二张票据是面值300万元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时注明其中110万元给荣发公司,剩余190万元给金星公司。荣发公司将收到的票据交银行承兑。银行认为该背书行为无效,拒绝付该笔款项。
(3)第三张汇票为华昌公司开出面值80万元的汇票支付红旗公司的货款,并在汇票正面注明“禁止转让”,红旗公司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环海公司,以抵销红旗公司所欠环海公司的货款。环海公司请求华昌公司支付票据款项时,华昌公司拒付。
问题:
(1)第一张汇票兑付中,华昌公司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第二张汇票兑付中,银行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第三张汇票兑付中,华昌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须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而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则须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 )
询价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 )
公司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接受行政处分。 ( )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