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房屋为抵押,向建设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15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夏某到期不能还款,该房屋拍卖所得为16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2009年3月2日,建海公司与荣发公司签订了一份150万元的电子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建海公司于3月3日向荣发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荣发公司于3月10日交付电子设备;建海公司于荣发公司交付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月3日,建海公司向荣发公司签发了一张由工商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荣发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2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金星公司。3月10日,荣发公司未向建海公司交付电子设备
2009年1月18日,荣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公司)从龙腾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同时向龙腾公司开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货款结算。
荣昌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将付款人填写为“荣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未填写。后经财务部小胡核对,发现付款人名称填写有误,小胡遂将“晶”字改为“昌”字,交予龙腾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荣昌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未填写收款人名称是否影响该票据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指出荣昌公司在更改付款人名称
华昌公司是一家电脑生产企业,2008年8月,建海公司向华昌公司订购电脑100台,每台价格7200元,交货期限为2009年8月,同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海公司向华昌公司预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违约金为10%。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华昌公司送货。双方合同签订后,建海公司依照规定,及时汇去了30万元定金。2009年6月,电脑的市场价格下降,销路不好。2009年7月,为了避免电脑积压,建海公司向华昌公司提出减少订货量,由合同规定的100台减少为50台。对于建海公司提出的要求,华昌公司予以拒绝。2009年8月,华
1. 天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公司)由5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2008年3月,公司净资产额8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天山公司曾于2007年8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
(2)天山公司现有董事7名,2009年3月10日,董事长提议,趁全体董事15日均无外出任务,召开临时董事会。15日全体董事如期到会,董事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2
《企业破产法》贯彻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所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均按同一比例予以清偿。( )
2007年4月华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三年期公司债券3000万元,两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该公司截至2008年5月31日的净资产额为8000万元,计划于2008年6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200万元。( )
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不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合伙人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依照合伙协议确定。( )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则外方的出资至少为200万美元。( )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张某与李某订立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交付20万公斤钢材,货款为40万元,李某向张某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张某因将钢材转卖给王某而无法向李某交付钢材,则李某可向法院请求张某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