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 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应当在( )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2009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
2009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
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作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
2009年3月,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09年8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意。
2009年9月,该合伙企业与大地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大地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合伙企业迟迟未交付货款。因联系上的便利,且认为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地公司遂直接向丙要求以丙个人财产清偿贷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
金星公司为一家国内企业,2009年10月与国外一家公司W合资在南海市兴建一大型电子公司。双方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42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第一期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4个月内缴清。双方可在合资企业成立后以合资企业的名义贷款200万美元作为各自的出资。董事长由外方委派,副董事长可由外方也可由中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为7人,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都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
要约是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的、邀请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张某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应属于可撤销合同。( )
建海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此前建海公司欠金星公司10万元的劳务费一直没有支付。金星公司知道建海公司被申请破产后,遂向建海公司购买10万元货物,但迟迟不支付货款。人民法院受理建海公司的破产申请后,金星公司可以主张以此 10万元货款抵销建海公司欠付的10万元的劳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