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1年1月1日将其一项专利权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为2年,年租金240万元,每年年末收取。甲公司出租的专利权系2010年6月30日购入,购买价款为1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未计提相关减值准备。2012年12月31日,租赁期届满后,甲公司将该项专利权对外出售,取得价款1100万元。假定不考虑营业税等相关税费,则2012年度甲公司该项专利权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是一家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制造类企业,有关股权投资业务如下: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从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920万元(其中,股本1800万元、资本公积18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盈余公积12万元、未分配利润108万元),考虑了递延所得税后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980万元(包含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80万元,购买日其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
(2)2018年3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A产品20台,每台不含税(下同)售价7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3.8万元,价款已收到。每台成本为4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年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的A产品对外售出8台,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
(3)乙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406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0.6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4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因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增加20万元(假设计入了资本公积)。
(4)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40%的股权,出售价款2400万元。在出售40%的股权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能够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5)其他资料: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一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甲公司、乙公司均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除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暂时性差异外,甲、乙两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在合并报表层面出现的暂时性差异均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条件;除乙公司以外,甲公司还存在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合并产生的商誉,并编制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时,对乙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3)按权益法调整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内部交易相关的抵销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股权投资相关的抵销分录;
(6)计算甲公司2019年1月1日处置对乙公司投资时个别财务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计算个别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7)计算甲公司2019年1月1日出售对乙公司投资时其合并财务报表应确认的处置损益。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在未来期间保持不变。甲公司已按2014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6000万元计算确认了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均为150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3月25日;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5年4月20日完成。2015年1月28日,甲公司对与2014年度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及其会计处理进行检查,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0件,商品已全部移交乙公司,每件成本为50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固定价格6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每件30元向乙公司支付已售出代销商品的手续费;代销期限为6个月,代销期限结束时,乙公司将尚未售出的A商品退回甲公司;每月月末,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交代销清单。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注明已售出A商品400件,乙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08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扣除手续费1.2万元后的净额26.88万元与乙公司进行了货款结算,甲公司已将款项收存银行。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增值税
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清单时产生。甲公司2014年对上述业务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借:应收账款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贷:库存商品50
借:银行存款26.88
销售费用1.2
贷:应收账款24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
资料二:2014年12月2日,甲公司接受丙公司委托,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500万元的软件开发合同,合同规定的开发期为12个月。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收到丙公司支付的首期合同款40万元,已发生软件开发成本50万元(均为开发人员薪酬),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预计还将发生350万元的成本。
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软件开发特点决定通过对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完工进度,经专业测量师测定,该软件的完工进度为10%,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此项业务免征增值税。甲公司2014年对上述业务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4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
借:劳务成本5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贷:劳务成本50
资料三:2014年6月5日,甲公司申请一项用于制造导航芯片技术的国家级研发补贴。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如下:甲公司拟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对导航芯片制造技术进行研发,期限24个月,预计研发支出为1200万元(其中计划自筹600万元,申请财政补贴600万元);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公司。2014年6月15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同意给予补贴款600万元,但不得挪作他用。2014年7月1日,甲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开始研发,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于研发过程中,预计能如期完成。
甲公司对该项补贴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根据税法规定,该财政补贴款属于不征税收入。甲公司2014年7月1日对上述财政补贴业务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600
贷:其他收益600
要求:
(1)判断甲公司对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属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2)判断甲公司对软件开发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属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3)判断甲公司对财政补贴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果属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调整分录。
甲公司2016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专门用于建造某条生产线(可生产多种产品),该借款年利率为6%,借款期限为3年,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甲公司在2015年12月1日借入一般借款5000万元,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为5年,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于2016年2月2日开工建造,2016年3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2000万元,2016年6月1日再次支付工程进度款2000万元。2016年10月1日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当地安检局查处,甲公司与工程建设方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安监局的要求对已建造部分进行整改,至2017年1月31日整改完成并经过验收。2017年2月1日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建设方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工程于2017年12月31日经甲公司验收合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生产线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75.34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其他资料:甲公司除上述借款外没有其他借款,累计支出超过专门借款资金部分使用一般借款。专门借款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月收益率为0.1%。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2016年应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利息费用。
(2)计算2017年应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利息费用。
(3)计算生产线的入账成本。
(4)计算2018年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宏图公司和甲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年末均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假定产品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2018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宏图公司以3200万元取得甲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5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1900万元,盈余公积6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在此之前,宏图公司和甲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6月30日,宏图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件A产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300万元,款项已于当日收存银行。甲公司购买的A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于当日投人使用,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7月1日,宏图公司向甲公司销售B产品2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0万元,单位销售成本为9万元,款项尚未收取。甲公司将购入的B产品作为存货核算,至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销售B产品4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0.3万元;2018年12月31日,对尚未销售的B产品每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万元。
(4)12月31日,宏图公司尚未收到向甲公司销售200件B产品的款项;当日,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20万元的坏账准备。
(5)4月12日,甲公司对外宣告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300万元;4月20日,宏图公司收到甲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80万元。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表列报的净利润为400万元。
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宏图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甲公司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编制宏图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甲公司财务报表的各项相关抵销分录。
(不要求编制与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的抵销分录)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如果某项租赁协议中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而且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则可以认定该项租赁属于融资租赁。()
集团企业之间内部商品交易在当年未实现对外部销售的情况下,则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表时应抵销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
企业发生的权益性融资费用,不属于借款费用,应冲减所有者权益。()
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在办理竣工决算后根据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中。()
更新改造期间的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旧,待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重新确定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及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