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制造企业,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费用或损失,应当计人存货成本的是()。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预计在未来期间保持不变,201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4年3月20日完成;201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4年4月5日: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013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14年1月10日以每件5万元的价格出售100件A产品,甲公司如不能按期交货,应在2014年1月15日之前向乙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尚未开始生产A产品,也未持有用于生产A产品的原材料。至2013年12月28日甲公司为生产A产品拟从市场购人原材料时,该原材料价格已大幅上涨,预计A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6万元。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在与乙公司协商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
(2)2013年10月16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货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之前向丙公司支付首期购货款500万元。2013年11月8日,甲公司已从丙公司收到所购货物。2013年11月2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首期购货款而被丙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案尚未判决。甲公司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为70%,如败诉,将要支付60万元至100万元的赔偿金,且该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
(3)2014年1月26日,人民法院对上述丙公司起诉甲公司的案件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丙公司9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诉。当日,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了90万元的赔偿款。
(4)2013年12月26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项售价总额为1000万元的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4年2月10日向丁公司发货。甲公司因2014年1月23日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无法按时交货,与丁公司协商未果。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被丁公司起诉,2014年2月20日,甲公司同意向丁公司赔偿100万元。丁公司撤回了该诉讼。该赔偿金额对甲公司具有较大影响。
(5)其他资料
①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在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均为零。
②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③与预计负债相关的损失在确认预计负债时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只允许在实际发生时据实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④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均可调整应交所得税。
⑤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⑥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应否将与该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简要说明理由。如需确认,计算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并分别编制确认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应否将与该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简要说明理由。如需确认,计算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并分别编制确认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3)分别判断资料(3)和资料(4)中甲公司发生的事项是否属于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为调整事项,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如为非调整事项,简要说明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其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内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1)2018年2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项专利权Y,支付价款800万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60万元,该项专利权自2018年2月20日起专门用于×产品生产,法律保护期限为15年,甲公司预计运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未来10年内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该项专利权,A公司向甲公司承诺在第6年年初以200万元购买该专利权。按照甲公司管理层目前的持有计划来看,准备在第5年年末将其出售给A公司。甲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该项无形资产。2018年2月1日发生宣传新产品一x产品的相关广告费用100万元,假定至2018年12月31日用该无形资产所生产的产品均未完工。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960
贷:银行存款960
2018年无形资产摊销额=960/10×11/12=88(万元)。
借:生产成本88
贷:累计摊销88
(2)2018年3月3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自丙公司购买不需安装的设备供管理部门使用,合同价格6000万元。
因甲公司现金不足,按合同约定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分3期支付,每年4月1日支付200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定甲公司的增量借款年利率为10%,已知:(P/A,10%,3)=2.4869。
甲公司2018年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6000
贷:长期应付款6000
借:管理费用900
贷:累计折旧900
(3)2018年4月1日,甲公司从丁公司购入一项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价款2400万元,土地尚可使用年限为50年,按直线法摊销,无残值,甲公司购人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2018年10月10日,厂房开始建造,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对土地使用权摊销。至2018年12月31日,厂房仍在建造中。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24(2400/50×6/12)
贷:累计摊销24
借:在建工程2376
累计摊销24
贷:无形资产2400
(4)2018年6月30日正式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的一座核电站核设施,全部成本为200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应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2018年6月30日预计40年后该核电站核设施弃置时,将发生弃置费用2000万元(金额较大)。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期间通货膨胀等因素后确定的折现率为5%。已知:(P/F,5%,40)=0.1420。
假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记入“生产成本”科目,2018年下半年生产的产品均未完工。
甲公司2018年对上述交易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200000
贷:在建工程200000
借:生产成本2500
贷:累计折旧2500
(5)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2018年10月10日与戊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一项管理用专利权的所有权转让给戊公司。合同约定,专利权转让价格为500万元,无处置费用,戊公司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支付上述款项;甲公司应协助戊公司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专利权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甲公司专利权系2013年10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并投入使用,成本为1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至2018年9月30日未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度,甲公司对该专利权共摊销了120万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120
贷:累计摊销120
要求:根据资料(1)至(5),逐项判断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有关差错更正的会计分录(有关会计差错更正按当期差错处理,不要求编制结转损益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018年度财务报告于2019年4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9年3月25日完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成本为800万元,幵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可以在3个月内无条件退货。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退货率为20%,至2019年2月28日乙公司未进行任何退货处理。
(2)2018年8月20日,丙公司因合同问题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0万元,至2018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因此确认了预计负债300万元。2019年3月5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应支付丙公司违约金400万元,甲公司同意判决,并于当日支付了400万元违约金。
(3)2019年2月28日,甲公司得知丁公司在2019年1月30日因火灾损失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应收货款4000万元很难全额收回,预计收回比例为30%。
(4)2019年3月1日,甲公司发现2017年12月1日购入的办公楼一直未提取折旧。办公楼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5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15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可以使用4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5)2019年4月1日,甲公司发现2018年12月31日将一栋已出租的厂房由成本模式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厂房原值2000万元,已提折旧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甲公司未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其他资料: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会计调整影响损益的均可以调整当期应交所得税。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判断哪些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标明序号即可)。
(2)编制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相关的会计分录(逐笔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19年1月在对其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内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1)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大型电子设备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2台大型电子设备,销售价格为每台1000万元,成本为每台600万元。同时甲公司又与丁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19年6月1日以每台103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设备。甲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收到丁公司支付的2340万元存入银行。当日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库存商品1200
(2)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非金银首饰),同时从丙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该批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丙公司另向甲公司支付224万元。12月6日,甲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224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24
贷:主营业务收入19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
贷:库存商品120
(3)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次年年末开始,分5次于每年年末收款,每年收取500万元,共计2500万元,成本为1500万元。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该大型设备在销售成立日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
甲公司在2018年未确认收入,会计处理
如下:
借:发出商品1500
贷:库存商品1500
要求:根据资料(1)至(3),逐项判断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有关差错更正的会计分录。(有关差错更正按前期差错处理,涉及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合并编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生变化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重组中,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属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利得。()
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日期不得早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暂估金额入账,待办理竣工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出完工进度的,企业按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即为当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