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会计估计,会削弱会计核算的可靠性。( )
A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并按年计算汇兑损益。2011~2013年期间A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该条生产线的关键设备从国外进口,国内配套辅助设备,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合同约定生产线造价为:进口关键设备8000万美元,国内配套辅助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5050万元人民币。有关资料如下:
(1)2012年1月1日向银行专门借款7500万美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每年1月1日付息。2012年7月1日向银行专门借款500万美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每年1月1日付息。
(2)除专门借款外,公司有两笔一般人民币借款,一笔是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借入的长期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每年12月1日付息;另一笔是2012年1月1日借入的长期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6年,年利率为7%,每年1月1日付息。
(3)由于审批、办手续等原因,工程于2012年4月1日才开始动工,当日支付进口设备款3000万美元。除此之外,工程建设期间还发生了如下支出:2012年6月1日,支付进口设备款1500万美元;2012年7月1日,支付进口设备款3500万美元;支付国内配套辅助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1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10月1日,支付国内配套辅助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1000万元人民币;2013年1月1日,支付国内配套辅助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1500万元人民币;2013年4月1日,支付国内配套辅助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750万元人民币;2013年7月1日,支付国内配套辅助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800万元人民币。工程于2013年9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专门借款中未支出部分全部存人银行,年利率为3%,每年年末结息。假定全年按照360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
(5)相关汇率:2012年1月1日,1美元=6.85元人民币2012年4月1日,1美元=6.86元人民币2012年6月1日,1美元=6.85元人民币2012年7月1日,1美元=6.84元人民币2012年12月31日,1美元=6.82元人民币2013年1月1日,1美元=6.80元人民币2013年9月3015,1美元=6.81元人民币
(6)假定工程支出超过一般借款的部分,占用自有资金。
要求:(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2012年专门借款资本化利息、费用化利息金额。
(2)计算2012年一般借款资本化利息、费用化利息金额。
(3)计算2012年资本化利息、费用化利息合计金额,并编制2012年的有关会计分录。
(4)计算2012年专门借款汇兑差额及资本化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5)编制2013年1月1日以美元存款支付专门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6)计算2013年9月30日专门借款资本化利息金额。
(7)计算2013年9月30日一般借款资本化利息金额。
(8)计算2013年9月30日资本化利息合计金额。
(9)计算2013年9月30日专门借款汇兑差额及资本化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0)计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相关税费)。
甲上市公司于2012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12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12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12年以4000万元取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人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12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12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12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A公司、B公司和C公司2013年有关业务如下:
(1)2013年12月6日,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甲商品1000件,每件单位成本为0.8万元,每件协议价为1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协议约定B公司对外销售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件1.5万元。如果B公司最终没有将商品售出,可将商品退还给A公司。截至2013年末,B公司实际对外销售甲商品200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价为每件1.2万元,货款已经收到。12月31日,A公司收到B公司开来的甲商品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甲商品200件,A公司给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收到货款。
(2)2013年12月8日,A公司委托C公司销售乙商品2000件,每件单位成本为0.3万元,每件协议价为0.6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合同约定C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不得改变,即仍然为每件0.6万元。A公司按照销售收入的10%向C公司支付代销手续费。截至2013年末,C公司实际对外销售乙商品800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价为每件0.6万元,货款已经收到。12月31日,A公司收到C公司开来的乙商品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800件,A公司给C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收到货款(已扣除手续费)。
要求:
(1)编制2013年A公司委托B公司代销甲商品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3年A公司委托C公司代销乙商品的会计分录。(3)编制C公司2013年有关受托代销商品业务的会计分录。
2010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商(本题下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000万元,预计建造期为2年。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开工建设,估计工程总成本为10000万元。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5000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甲公司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500万元。为此,甲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价款600万元,但未能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6月,乙公司决定将原规划的普通住宅升级为高档住宅,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增加合同价款2000万元。2011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7150万元,年底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350万元。2012年2月底,工程按时完工,甲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工程成本13550万元。假定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甲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要求:计算甲公司2010年至2012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并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以及计提和转回合同预计损失相关的会计分录。
对于奖励积分,企业应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
受托代理业务必须由委托方、受托方和受益人三方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 )
企业在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下取得无形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入账成本。( )
如果企业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则在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该项商品销售收入。( )
中国企业在本国境内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分支机构,不属于境外经营。( )
广告制作佣金应在相关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为劳务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