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7年3月2日从其拥有80%股份的被投资企业A购进一项无形资产,买价10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3万元。该项交易发生时,该无形资产在A企业的账面价值为70万元。甲公司已付款且该无形资产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2008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该项无形资产多讣提的摊销额为( )万元。
远航公司为母公司,2008年1月1日,远航公司用银行存款2 000万元从证券市场上购入甲公司发行在外60%的股份并能够控制甲公司。同日,甲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为3 000万元(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相等),其中:股本为2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7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70万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计提盈余公积,远航公司和甲公司在此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1)2008年3月10日宜告分派并发放2007年现金股利10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 600万元;2009年3月10日宜告分派并发放 2008年现金股利300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 800万元。2008年甲公司发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收益50万元,2009年甲公司发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60万元。
(2)远航公司2008年6月销售300件甲产品给甲公司,每件售价1万元,每件成本0.7万元,甲公司2008年对外销售甲产品150件,每件售价 1.2万元。2008年末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 0.8万元;2009年远航公司出售100件乙产品给甲公司,每件售价5万元,每件成本3万元; 2009年甲公司对外销售甲产品60件,每件售价 10万元;2009年甲公司对外销售乙产品30件,每件售价6万元,2009年12月31日,甲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0.6万元,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3.6万元。
(3)远航公司2008年6月20日出售一项固定资产给甲公司,该项固定资产的售价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36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管理用固定资产入账,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提折旧。
(4)2008年9月1日,远航公司按面值购入甲公司2008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到期一次还本、分次付息债券,准备持有至到期,实际支付价款为1 0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票面利率 (等于实际利率)为6%,每年1月5日付息。
(5)假定不考虑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编制远航公司2008年和2009年与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12月31日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3)编制该集团公司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的合并抵销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远华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远华公司对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确定为10%。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远华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远华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3月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8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远华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4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09年1月1日至4月18日,远华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5日,远华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08年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由于该批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远华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退货要求,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 (不含增值税)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假定远华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09年1月5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2)1月23日,经法院一审判决,远华公司需要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为115万元,支付诉讼费用 5万元,远华公司不再上诉,并且赔偿款和诉讼费用已经支付。
该项业务是远华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合同约定,远华公司需要在2008年10月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但是远华公司到期未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乙公司提起诉讼,至 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远华公司预计很可能败诉,如果败诉估计赔偿金额为9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当时确认了预计负债100万元。
(3)1月30日,远华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为 100万元。
(4)2月10日,远华公司发现2008年漏记某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180万元,金额较大,该项无形资产用于管理部门。假定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
(5)2月20日远华公司发现,2008年11月2日,远华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大型设备的销售合同并负责安装,合同规定,远华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两台大型设备,售价为每台500万元,成本为360万元,并负责安装,且安装是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远华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收到丙公司通过银行支付的上述款项,设备已发出,预计在2009年5月30日安装完毕。根据税法规定,该事项需要交纳所得税。则远华公司在 2008年11月2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 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0
贷:库存商品 720
(6)3月6日,远华公司获知丁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丁公司账款30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远华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丁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7)3月20日,远华公司处置了其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为210万元。
(8)3月31日,远华公司发现,在2008年12月 31日的时候,错误的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8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80万元。
(9)4月10日,远华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元。
要求:
(1)指出远华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
(2)对于远华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分录;
(3)说明远华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利润分配”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08年1月1日以50 00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0 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实际利率为6%。自2009年起,每年1月1日付息。自2009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转换日债券的账面价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不足转为1股的部分按每股10元以现金结清。2009年甲公司的净利润为45 000万元,2009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0 000万股,所得税税率为25%。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2008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发行价款50 000万元,所筹资金用于某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该技术改造项目于200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不考虑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
(2)2009年1月2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40%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除此之外,2009年未发生其他债转股事项。
假定:
①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
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
③2008年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全部计入该技术改造项目成本;
④利率为6%、期数为5期的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为4.2124,利率为6%、期数为5期的复利现值系数为0.7473;
⑤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其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要求:
(1)编制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09年1月1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
(5)计算2009年1月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数。
(6)编制甲公司2009年1月2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7)计算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应确认的利息费用和“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
(8)计算2009年稀释每股收益。
(“应付债券”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大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大海公司历年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大海公司、A公司无关联方关系,历年财务报告均于次年4月30日批准报出。有关资料如下:
(1)大海公司2008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大海公司2008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3 600万元购入A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从而持有A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30%,采用权益法核算。2008年1月1日A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12 000万元。假定取得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
②2008年3月16日,A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190万元,分派股票股利150万元(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③2008年4月16日,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分派股票股利150万元(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④2008年5月16日,大海公司实际收到股利。
⑤A公司2008年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资本公积150万元。
⑥A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458万元。
(2)大海公司2009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大海公司2009年1月1日用一台大型设备和一批库存商品换入丙公司持有A公司50%的股权。该大型设备原值为30 000万元,已提折旧为12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允价值为16 000万元。库存商品账面成本为8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为进行投资发生设备评估费、律师咨询费等2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大海公司和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
②2009年3月16日,A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190万元,分派股票股利150万元(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③2009年4月16日,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360万元,分派股票股利150万元(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④2009年4月20日,大海公司实际收到股利。
要求:
(1)编制2008年1月1日投资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08年4月16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08年5月16日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08年12月31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09年1月1日对A公司原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的相关会计分录;
(6)编制2009年1月1日再次投资的会计分录;
(7)编制2009年4月16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8)编制2009年4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时,应采用收到外币资本时的市场汇率折算。 ( )
企业对于无法合理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不需要摊销。 ( )
在物价持续下跌时,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更体现谨慎性的要求。 ( )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单独在以后租赁期内计提折旧。 ( )
债务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 )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