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其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非调整事项的有( )。
甲公司历年按10%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与A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07~2010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 甲公司2007年1月1日与A公司达成资产置换协议,甲公司换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换入A公司对乙公司投资,该资产交换协议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20%。甲公司换出固定资产的原值为900万元,已计提折旧4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换出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为2610万元,已累计摊销2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300万元。乙公司的其他股份分别由B、
A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般工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对于会计差错,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A公司2008年度的汇算清缴在2009年3月20日完成。在2009年度发生或发现如下事项:
(1) A公司于2006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的管理用机器设备一台,原价为2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因素),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从2009年1月1日起,决定对原估计的使用年限改为8年,同时改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2) A公司有一项投资性
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双方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9年6月16日A公司应收B公司的货款为80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B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至2009年11月30日尚未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于2010年1月1日达成以下协议:
(1) 以现金偿还48.25万元。
(2) 以一批库存商品偿还一部分债务。该产品的成本为420万元,公允价值(即计税价值)为375万元,B公司已为此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万元。
(3) 以B公司持有C公司的一项股权投资清偿。该股权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
B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08年发生了如下有关收入的经济业务:
(1) 2008年1月1日,B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6000万元,分2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4500万元。假设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确定的折现率为8%,同时假定永胜公司收取最后一笔货款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增值税税额10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2) B公司于2008年10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
地区分部是以某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依据,可以是单一国家,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国家的组合,可以是一个国家内的行政区域,也可以是一个国家两个或两个相邻的行政区域的组合。(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
外币报表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
无形资产摊销时一定影响当期损益。( )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相等。( )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也不应当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