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业务会计政策变更、差错更正以及估计变更的处理对2008年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为( )。
华清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下称“华清公司”)系甲、乙、丙、丁四家企业合资组建的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甲企业拥有华清公司 30%的股份;乙企业和丙企业分别拥有华清公司25%的股份;丁企业拥有华清公司20%的股份。华清公司2000年1月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117000万元,其中股本为6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盈余公积为25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0万元(包括1999年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元)。 昌盛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昌盛公司”)为了稳定其商品供货渠道,自2000年起对华清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活动。华清公司和昌盛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昌盛公司对华清公司投资及其他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0年1月4日,华清公司董事会提出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叻:①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②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2)2000年1月5日,昌盛公司与乙企业签订收购其持有的华清公司25%股份的协议。协议规定,昌盛公司以370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企业持有的华清公司25%的股份;价款于3月31日支付;协议在签订当日生效。 (3)2000年3月31日,昌盛公司向乙企业支付购买华清公司股份价款3700万元,并于当日办理完毕华清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时,昌盛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与该股份转让相关的税费20万元。 华清公司3月3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股本为 6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盈余公积为27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300万元(其中包括1月份实现的净利润120万元,2月份实现的净利润80万元,3月份实现的净利润100万元)。 (4)2000年4月30日,华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会提出 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当日对外宣告利润分配方案。 (5)2000年11月1日,昌盛公司与甲企业签订华清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如下:①甲企业将其持有华清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昌盛公司;②昌盛公司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一栋写字楼转让给甲企业;③昌盛公司另向甲企业支付补价270万元;④协议于 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 签订该股份转让协议时,华清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12700万元,其中股本为64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盈余公积为27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600万元。 (6)华清公司200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其中1月份实现净利润120万元,2月份实现净利润80万元,3至12月份各月实现的净利润均为100万元。华清公司2000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12900万元,其中股本为64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盈余公积为27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800万元。 (7)2001年1月1日,昌盛公司和甲企业分别办理完毕股份转让和写字楼产权转让手续,昌盛公司同时以银行存款向甲企业支付270万元补价。 昌盛公司写字楼的账面原价为5908万元,已计提折旧18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4300万元。 (8)2001年1月20日,华清公司董事会提出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为:①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②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 (9)2001年4月30日,华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①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②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董事会于当日对外宣告利润分配方案。 (10)2001年6月10日,昌盛公司以1740万元的价格将其自用的一栋仓库有偿转让给华清公司。该仓库账面原价为3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原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原预计净残值为零,已使用5年。华清公司仍将其作为仓库投入使用,该仓库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11)2001年华清公司向昌盛公司销售电子产品8000万元,该产品的销售成本为6800万元;昌盛公司在当年对外销售该批电子产品的90%;剩余的10%形成昌盛公司的年末存货。 (12)华清公司2001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其中1月份实现净利润150万元。 (13)2002年1月20日,华清公司董事会提出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①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②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分配现金股利600万元。 (14)2002年华清公司向昌盛公司销售电子产品10000万元,该产品的销售成本为8500万元。 昌盛公司2002年年末存货中有2000万元系从华清公司购货而形成的。 其他资料如下: (1)昌盛公司对华清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为5年,在年末一次摊销。 (2)假定转让仓库和写字楼时均不考虑相关税费。 (3)昌盛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报出日期为次年的3月20日。 (4)华清公司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表决权。 (5)华清公司与昌盛公司之间的商品交易等均为正常交易,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 (6)华清公司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每年5月10日。 (7)本题所涉及存货均未计提跌价准备。 要求: (1)编制与昌盛公司对华清公司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与2001年昌盛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02年昌盛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有关存货及固定资产抵销的会计分录。
威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化公司,非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为了调整经营格局,实现经营的战略转移,自2003年起对胜利公司(主营日化产品)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并购活动。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投资及其他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3年1月1日,威化公司与胜利公司原投资者甲企业签订收购其持有的胜利公司 30%股份的协议.协议规定,威化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企业持有的胜利公司30%的股份:价款于4月1日支付;协议在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03年3月15日.威化和甲企业股东(大)会均顺利通过了股权转让的协议。 (2)2003年4月1日,威化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购买胜利公司股份价款2400万元,并于当日办理完毕胜利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时,威化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与该股份转让相关的税费10万元。 胜利公司2002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7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为5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0万元(2002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已在2002年末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了盈余公积,包含在盈余公积300万元中,但尚未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 (3)2003年2月28日,胜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4月30日,胜利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会提出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当日对外宣告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4)2003年5月15日,因胜利公司的原投资者乙企业欠威化的货款878万元长期未还(威化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60万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乙公司将所持的胜利公司的10%的股份转让给威化公司,威化补付56万元现金。本协议在协议签订日生效。 2003年7月1日,威化将补价5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给了乙公司;同日双方办妥了股权转让的有关手续.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中,威化公司支付了6万元的相关税费。 (5)2003年11月11日,威化公司与胜利公司原投资者丙企业签订胜利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如下:①丙企业将其持有胜利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威化公司;②威化公司将其库存商品转让给乙企业;③威化公司收取乙企业补价300万元;④协议于2003年12月1日生效。 (6)胜利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其中1月份实现净利润130万元,2月份实现净利润170万元,3至12月份各月实现的净利润均为100万元。胜利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20%提取了盈余公积,但尚未进行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分配。 (7)2004年1月1日,威化公司和丙企业分别办理完毕股份转让和库存商品交接手续,威化公司同时以银行存款向丙企业支付300万元补价。 威化公司库存商品成本为18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2000万元。 (8)2004年3月30日,胜利公司董事会提出 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用利润转增资本)500万元。4月 30日胜利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股利于6月9日发放完成,办妥了增资手续。 (9)2004年1月1日威化公司将无形资产(专利权)出售给胜利公司,取得收入15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按取得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转让时,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为90万元.胜利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根据威化公司剩余受益年限,按三年期限摊销。 (10)2004年1月1日,威化公司为胜利公司承建办公楼,合同总价款2000万元,合同总成本1500万元,至2004年6月工程全部完工,威化公司按工程进度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胜利公司预计办公楼的使用年限为 2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11)2004年胜利公司向威化销售产品5000万元,该产品销售成本为4500万元:威化公司在当年对外销售该批产品的30%;剩余的70%形成年末存货。2004年12月31日剩余存货可变现价值为3200万元。本批货款5850万元直到2004年年末未收,2004年末按10%计提坏账准备。 (12)胜利公司2004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其中1月份实现净利润180万元,按当年净利润的20%提取了盈余公积。其他资料如下: (1)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为10年,在年末摊销。 (2)胜利公司和威化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3)威化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报出日期为次年的3月20日。 (4)胜利公司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表决权。 (5)胜利公司与威化公司之间的商品交易等均为正常交易,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 (6)假设威化公司200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50万元。 [要求] (1)指出甲公司向威化公司股权转让的日期,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极的金额。 (2)指出乙公司对威化公司债务重组完成的日期,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再投资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的金额。 (3)计算2003年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账面余额(假设未发生减值)。 (4)指出丙公司对威化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完成的日期,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第三次投资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的金额。 (5)计算2004年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账面余额(假设未发生减值)。 (6)计算胜利公司200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其构成。 (7)编制2004年合并报表,填列下列“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中的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胜利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和合并数各项目的金额。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简表)
A公司有关投资业务资料如下:(1)2011年1月2日,A公司对B公司投资,取得B公司90%的股权,取得成本为9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包括—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00万元,该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零,剩余使用年限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A公司和B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2011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010万元,B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假定B公司—直未进行利润分配。(3)2012年4月1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5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7350万元,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在出售5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降至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2012年前3个月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2.5万元,2012年4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800万元。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为588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要求:编制长期股权投资个别报表相关的会计分录及合并报表相关调整分录。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6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万元,发行费用为32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6年1月1日起至20×8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即20×6年1月1日,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生产用厂房的建设。 (2)甲公司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截至20×6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生产用厂房于20×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20×6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3000万元。 (4)20×7年7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②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 ③在当期付息前转股的,不考虑利息的影响,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 ④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2)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 (3)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实际利率及20×6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及支付20×6年度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20×7年6月30日的摊余成本,井编制甲公司确认 20×7年上半年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6)编制甲公司20×7年7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02年3月 31日批准对外报出.所得税采用递延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公司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预计在未来3年内能够转回,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作为时间性差异处理。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净利润的lo%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该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1年8月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规定:①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4%的股份计4000万股转让给丙公司,每股价格为1.6元;②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③丙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另50%的转让款在股权划转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 70%股份。甲公司转让的乙公司4000万股股份的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 2001年12月20日,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经各有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至甲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丙公司尚未支付购买价款,股权划转手续尚在办理中。乙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对上述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① 确认该项股权转让的收益:② 借:其他应收款——丙公司 6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4800 投资收益 1600 ②按照权益法和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对乙公司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3360 贷;投资收益 3360 (2)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A公司(A公司为甲公司的母公司)、丙公司签订了偿债协议,该偿债协议于当日生效。协议规定,甲公司以应收丙公司的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偿付其所欠A公司的款项6400万元. 甲公司对该偿债协议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6400 贷:其他应收款——丙公司 6400 (3)B公司为甲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甲公司 18%的股份,计2000万股。因B公司欠甲公司 3000万元,逾期未偿还,甲公司于2001年4月 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保全B公司所持有的甲公司法入股.同年9月29日,人民法院向甲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意上述申请。 甲公司于9月30日,对B公司提起诉讼,要求 B公司偿还欠款。至2001年12月31日,此案尚在审理中。甲公司经估计该诉讼案件很可能胜诉,并可从保全的B公司所持甲公司股份的处置收入中收回全部欠款。 甲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4)2000年发布新的会计制度,规定要求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并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 甲公司的实际做法如下:2000年度仍然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2001年起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应收账救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2~3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甲公司2000年12月31日和20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如下(单位;万元):
(假定不考虑2000年度以前的应收账款因素。如果甲公司2000年度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假定其计提比例和账龄的划分与2001年度相同。假定甲公司在2000年以前及2000年度和2001年度未发生坏账损失。按税法规定,实际发生坏账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630 贷:坏账准备 630 (5)甲公司2001年6月20日,以某一车间的全部固定资产向丁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取得丁公司15%的股份(不具有重大影响)。该车间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合计为3000万元,累计折旧合计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合计为2200万元,该车间的固定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丁公司 2001年6月20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0万元。2001年度,丁公司的净利润为零。丁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假定股权投资差额按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为5年,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甲公司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 2200 累计折旧 1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2 资本公积 268 固定资产 3000 (6)2002年2月4日,甲公司收到某供货单位的通知,被告知该供货单位2002年1月20日发生火灾,大部分设备和厂房被毁,不能按期交付甲公司所订购货物,且无法退还甲公司预付的购货款100万元。甲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该供贷单位偿还预付的贷款井要求承扭相应的赔偿责任。甲公司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处理,并按 10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100 贷:预付账款 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坏账准备 100与此同时对2001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7)甲公司对上述各项交易或事项均未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对甲公司上述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交易或事项作出调整的会计分录(假定注册会计师于 2002年2月20日发现甲公司会计处理不正确,且达到重要性要求由此要求甲公司作出调整。涉及对“利润分配一一束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租”调整的,合并一笔分录进行调整)。 (2)将上述调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数填列"2000年度和2001年度会计报表项目调整表”(调增以“+”号表示,调减以“-”号表示)。
下列项目中,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有( )。(2000年)
下列发生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各事项中,不应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的有( )。
下列有关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有( )。
上市公司的下列各项目中,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