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于2002年12月1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入账价值为80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与税法规定一致),预计净残值为零(与税法规定一致)。AS公司从2005年1月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决定某项设备的折旧方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假设公司2003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2004年为33%,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则该设备折旧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 )万元。
威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化公司,非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为了调整经营格局,实现经营的战略转移,自2003年起对胜利公司(主营日化产品)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并购活动。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投资及其他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3年1月1日,威化公司与胜利公司原投资者甲企业签订收购其持有的胜利公司 30%股份的协议.协议规定,威化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企业持有的胜利公司30%的股份:价款于4月1日支付;协议在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03年3月15日.威化和甲企业股东(大)会均顺利通过了股权转让的协议。
(2)2003年4月1日,威化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购买胜利公司股份价款2400万元,并于当日办理完毕胜利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时,威化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与该股份转让相关的税费10万元。
胜利公司2002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7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为5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0万元(2002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已在2002年末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了盈余公积,包含在盈余公积300万元中,但尚未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
(3)2003年2月28日,胜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4月30日,胜利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会提出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当日对外宣告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4)2003年5月15日,因胜利公司的原投资者乙企业欠威化的货款878万元长期未还(威化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60万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乙公司将所持的胜利公司的10%的股份转让给威化公司,威化补付56万元现金。本协议在协议签订日生效。 2003年7月1日,威化将补价5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给了乙公司;同日双方办妥了股权转让的有关手续.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中,威化公司支付了6万元的相关税费。
(5)2003年11月11日,威化公司与胜利公司原投资者丙企业签订胜利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如下:①丙企业将其持有胜利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威化公司;②威化公司将其库存商品转让给乙企业;③威化公司收取乙企业补价300万元;④协议于2003年12月1日生效。
(6)胜利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其中1月份实现净利润130万元,2月份实现净利润170万元,3至12月份各月实现的净利润均为100万元。胜利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20%提取了盈余公积,但尚未进行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分配。
(7)2004年1月1日,威化公司和丙企业分别办理完毕股份转让和库存商品交接手续,威化公司同时以银行存款向丙企业支付300万元补价。
威化公司库存商品成本为18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2000万元。
(8)2004年3月30日,胜利公司董事会提出 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用利润转增资本)500万元。4月 30日胜利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票股利于6月9日发放完成,办妥了增资手续。
(9)2004年1月1日威化公司将无形资产(专利权)出售给胜利公司,取得收入15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按取得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转让时,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为90万元.胜利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根据威化公司剩余受益年限,按三年期限摊销。
(10)2004年1月1日,威化公司为胜利公司承建办公楼,合同总价款2000万元,合同总成本1500万元,至2004年6月工程全部完工,威化公司按工程进度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胜利公司预计办公楼的使用年限为 2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11)2004年胜利公司向威化销售产品5000万元,该产品销售成本为4500万元:威化公司在当年对外销售该批产品的30%;剩余的70%形成年末存货。2004年12月31日剩余存货可变现价值为3200万元。本批货款5850万元直到2004年年末未收,2004年末按10%计提坏账准备。
(12)胜利公司2004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其中1月份实现净利润180万元,按当年净利润的20%提取了盈余公积。其他资料如下:
(1)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为10年,在年末摊销。
(2)胜利公司和威化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3)威化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报出日期为次年的3月20日。
(4)胜利公司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表决权。
(5)胜利公司与威化公司之间的商品交易等均为正常交易,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
(6)假设威化公司200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50万元。
[要求]
(1)指出甲公司向威化公司股权转让的日期,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极的金额。
(2)指出乙公司对威化公司债务重组完成的日期,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再投资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的金额。
(3)计算2003年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账面余额(假设未发生减值)。
(4)指出丙公司对威化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完成的日期,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第三次投资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的金额。
(5)计算2004年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计算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账面余额(假设未发生减值)。
(6)计算胜利公司200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其构成。
(7)编制2004年合并报表,填列下列“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中的威化公司对胜利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胜利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和合并数各项目的金额。
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简表)
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太平洋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太平洋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递延法核算,按年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且发生的时间性差异预计在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太平洋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
太平洋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5年4月l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4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太平洋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于2005年4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直至2005年4月15日,太平洋公司2004年度的利润尚未进行分配。
2005年3月20日注册会计师在对太平洋公司年度审计中发现该公司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2004年3月1日,为筹措新产品研发资金,太平洋公司将应收账款1000万元出售给银行,出售价款按八折计算为800万元。因为出售价款较低,按照协议约定,银行无法收回该笔债权时,无权进行追索,收款风险由银行承担。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将收到的价款,作为企业融资反映在短期借款中,但未计提利息。该公司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按应收款项余额的8%计提坏账准备,该笔应收账款为本年发生。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应收债权出售,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应确认出售损益。
(2)2004年10月14日,太平洋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有乙企业3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下;①股权转让协议在经太平洋公司和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2500万元,协议生效日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时支付转让款50%的款项。
2004年11月30日,太平洋公司和甲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并批准下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当日,由于甲公司资金紧张,太平洋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0%。2004年12月31日,太平洋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歉的60%.当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2004年度,乙企业实现净利润的情况如下:1月至11月份实现净利润600万元;12月份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太平洋公司在2004年12月31日确认了股权转让损益,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500
预收账款 1009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900
——损益调整 520
——股权投资准备 50
投资收益 180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在审计中发现,该笔投资时产生了股权投资贷方差额140万元,计入了资本公积中,上年末计提投资的减值准备150万元时,首先冲减了资本公积140万元,不足部分计入丁当期损益。上述股权投资准备余额50万元为确认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权益所形成。
假设按照会计计算的转让损益与税法规定的一致.
(3)2004年1月太平洋公司委托证券公司增发股票,发生手续费、佣金等费用1200万元,取得冻结期间利息收入216万元,取得高于面值部分的溢价收入600万元。公司将发行费用大干溢价收入的384万元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从 3月起分两年期限摊销。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发行费用作为筹资费用可以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在税前扣除。
(4)2004年2月1日,太平洋公司收到当地法院通知,一审判决太平洋公司因违反经济合同需赔偿丁公司违约金2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30万元。太平洋公司不服,于当日向二窜法院提起上诉。至太平洋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时,二审法院尚未对该起诉讼做出判决。
上述诉讼事项系太平洋公司与下公司于2003年2月签订的供销合同所致。该合同规定太平洋公司应于2003年9月向丁公司提供一批小轿车及其配件 因太平洋公司相关订单较多.未能按期向丁公司提供产品.由此造成丁公司发生经济损失2200万元。丁公司遂与太平洋公司协商,要求太平洋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未果,厂公司遂于2003年11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平洋公司支付违约金23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大平洋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编制会计报表时,未就了公司于2003年11月提起的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太平洋公司2004年2月1日收到法院一事判决后,经咨询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认为,法院的判决偏高,预计二审法院的判决很可能赔偿1500万元和负担诉讼费20万元,公司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对2003年年报调整了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和管理费用30万元。
2003年年报报出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太平洋公司应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0万元。
经审计发现,公司将实际支付多于预计的违约金500万元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了2000年报表中营业外支出500万元,在2003年年报中确认厂该笔业务的递延税款660万元。
按税法规定,公司按照经济合同的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和诉讼费可从当其支付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公司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按年末应收款项的8%计提坏账准备。审计人员在对应收款项发函询证中发现,应收丁公司的款项800万元无法函证,经调查,该公司在1年前已注销。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可在税前扣除。
(6)太平洋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合计制度》。2004年1月1日,对一台管理用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由5年变更为?年。该设备系2002年12月购置并投入使用,原价为9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据折旧,至2003年年末未发生减值。
太平洋公司将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井采用未来适用法作了会计处理。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发现,该设备的使用状况与以前年度一致,本年度没有对该设备进行改造等实质性变化,经咨询设备生产商,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5年后设备安全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假定该设备按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抵扣。
(7)2004年11月20日,太平洋公司与乙医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太平洋公司向乙医院提供A种药品100箱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果总有效率达到90%,乙医院按每箱30万元的价格向太平洋公司支付全部价款;如果总有效率未达到90%,不支付已用药品的货款,同时退回剩余的全部A种药品。
100箱A种药品已于当月发出,每箱销售成本为2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太平洋公司将此项交易额3000万元确认为2004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并计入利润表有关项目.太平洋公司为乙医院提供的A种药品系太平洋公司研制的新产品,首次用于临床试验,目前无法估计用于临床时的总有效率。
(8)为筹措流动资金,太平洋公司将6月30日新购入的一个原价为3000万元的电子设备出售给甲公司,出售价格为4009.52万元。由于管理需要,同时将其租回.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①租赁期:2004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 30日.
②租金总额4500万元,分别于2005年、2006年和2007年6月末支付租金1500万元。
③该电子设备为全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估计余值为50万元,公司担保的余值为零,未担保的余值为50万元。租赁到期后,公司将设备归还甲公司.
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将出售资产取得的收益列
甲上市公司有关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料如下:
(1)2003年1月1日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30000万元,按照30300万元的价格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甲公司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为225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为75万元,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及实际取得的冻结资金利息收均已收存银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1%。甲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规定:①债券持有人2004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每100元债券转10股,每股1元;②债券持有人可以在2004年1月1日起达不到转换条件时要求甲公司赎回债券本金并按票面年利率1%支付利息以及按年利率2%支付债券补偿利息;③从2004年起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所持债券利息。
(2)2004年1月1日,甲公司根据某债券持有人的申请,赎回其所持面值总额为7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支付利息及补偿利息;
(3)2004年1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另一持有人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并办妥相关手续;
(4)2006年1月1日债券到期,甲公司向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支付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5)甲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半年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甲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03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04年1月1日与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05年12月31日计息有关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06年1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本付息有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甲公司2004年会计利润为750万元,税法规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0.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其他计提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计提准备时已经调增各年应税所得的,在损失发生时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有关资产减值业务如下:
(1)2001年1月6日购买一项无形资产,价款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5年,2003年,200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3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摊销年限不变。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2004年期初坏账准备金额为180万元,本年确认坏账损失60万元,税务部门批准核销60万元;本年收到上年已经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15万元;账龄分别为未到期应收账款1800万计提比例1%;逾期应收账款1200万,在逾期的应收账款中有300万元有确凿证据表明只能收回40%,除应个别确定的以外,计提比例10%;假设未到期应收账款即为本期新发生的应收账款。
要求:
(1)计算200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摊销额。
(2)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编制2004年计提坏账准备有关会计分录。
(3)计算应交所得税、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
下列业务事项中,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有( )。
在填列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时,下列会计科目中应予考虑的有( )。
下列交易或事项中,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 )。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时,下列属于非正常中断的有( )。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会引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
下列各项中,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