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委托酒厂(一般纳税人)加工药酒10箱,该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原材料成本20 000元,加工费5 500元(含辅料金额1 500元,不含增值税),则酒厂税务处理的正确做法有( )。
甲、乙两企业均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为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乙企业销售给甲企业原材料一批,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 46 700元(不含税),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乙企业尚未收到货款,原材料在途。
(2)4月5日丙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甲企业购入家用电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购销金额120万元(不含税),货款分三次等额支付,每月15日为付款期。但本月丙企业实际支付货款20万元,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月初丙企业从甲企业购进小家电600件,不含税单价5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收到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丙企业本月取得零售收入760 500元,在销售家用电器时,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促销,赠送月初从甲企业购进的小家电300件,税务机关核定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6 500元,同时,在“三八”妇女节时,把100件小家电分给女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5)丙企业为甲企业代购原材料一批,代购资金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销售方为甲企业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6万元,甲企业已收到丙企业转交的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支付给丙企业代购的手续费3.4万元。
(6)甲企业当月报关进口一台生产设备,关税完税价格为l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
(7)丙企业出租一楼的门市房,本月取得租金收入5.3万元。
(8)乙企业本月购进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一批,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 000元,并用其中的30%对某企业进行投资,双方核定不含税的投资价格 3960元。
(9)丙企业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日用小百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 000元,从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7 340元,购进商品支付的运费为14 500元(有货运发票)。
(10)甲企业下设独立核算的宾馆和歌舞厅,当月取得客房收入20万元,餐饮收入30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万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10万元,收取点歌费3万元,台位费2万元。
要求:
(1)计算甲企业本月进口环节和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营业税。
(2)计算乙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3)计算丙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营业税。
某物资公司主营物资采购与供应,2004年7月业务如下:
(1)上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货物,本月按合同约定应收取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月
末尚未收到。
(2)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货物,本月收到代销清单上注明不含税销售额14万元(按合同应支付代销手续费1.4万元),货款尚未收到。
(3)本月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产品已入库,支付收购价款5万元,支付运输费0.4万元(有运输发票),月末将其中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4)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批物资,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6万元,增值税7.82万元,本月支付50%货款,其余款项分两次支付,本月尚未将专用发票到税务机关认证。
(5)从物资回收公司收购废旧物资,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5万元,当月以1.8万元含税价格售出。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甲首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金银首饰及金银镶嵌首饰。2005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纯金首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万元。
(2)销售宝石饰品,取得不含税收人20万元,随产品销售的包装物与所售货物分别核算,取得含税销售额1万元。
(3)将自产黄金项链5条作为礼品赠送国外前来参观的客户,每条成本为0.2万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利润率为6%)。
(4)购进已税宝石一批,取得已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8万元,本月有60%用于连续加工宝石饰品并销售,另有30%用于连续加工金银镶嵌首饰,还有10%库存待用。
(5)购进标准黄金一批,取得已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8万元,增值税为4.76万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为0.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其中注明的保险费为0.3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5年6月应纳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2005年6月应纳增值税。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首饰消费税税率为10%)
某化工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04年9月份、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9月份业务如下:
(1)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当月验收入库。
(2)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So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格180万元,支付销货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3)另有上期留抵税额6万元。
10月份业务如下:
(1)国内采购原料,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lOO万元,货已入库。
(2)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40万元,海关实征关税10万元。
(3)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8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2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份、10月份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出口货物原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经税务机关认证)。
中国公民李某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6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元;
(3)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4)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共计30000元;
(5)取得A种股票股息5000元;
(6)8月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2000元;
(7)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50000元;
(8)9月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200元。
要求:请分别计算李某下列各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从国内一单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设计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取得A种股票股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企业为该个人支付商业保险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将任职时认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9)该个人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某国有建材企业(一般纳税人),2006年会计资料反映的业务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360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40万元。
(2)以自产建材向一联营企业投资,成本价格80万元,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100万元,
企业已按税法缴纳厂增值税。
(3)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未完工程利息40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利率同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4)管理费用5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30万元;进行股份制改造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咨询费50万元;职工宿舍(已出售)维修费8万元。
(5)销售费用300万元,包括销售部门办公费及运输费100万元,广告费180万元。
(6)营业外收入35万元,另有保险公司无赔款优待款2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7)营业外支出160万元(包括向红十字事业捐款30万元,未包括购人材料意外毁损10万元,已批准结转作为损失。)
(8)尚有2000年尚未弥补的亏损10万元,2001年尚未弥补的亏损80万元。
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3600-140-540-300-200+35-160-10-80=5 (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27%=1.35(万元)
请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分析企业计算所得税的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某市商业银行2006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8万元,出纳长款0.2万元。
(2)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300万元,只付给委托方286万元,取得手续费收到14万元。
(3)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6月25日以860万元价格卖出。
(4)受某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4.8%,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
(5)2004年3月31日向某商场定期贷款1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5.4%。该
贷款至2004年6月30日仍未收回,商场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6)从事外汇转贷业务取得贷款利息800万元,上级银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为500万元。
(7)与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取得利息收入200万元。
要求:
计算该银行2006年第2季度:
(1)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
(2)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3)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
(4)向商场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
(5)从事外汇转贷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6)与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7)银行应代扣代缴营业税。
对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委托方补交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组价。( )
契税的征收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其纳税义务人是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