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是义务主体或称为权利客体。( )
A公司是设在深圳市的内资家电企业,注册资本为10 000万元。2008年,该公司的有关会计核算资料显示,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为7 600万元,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按利润总额计算确定的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250万元。税务稽查人员对A公司2008年的账册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可能影响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如下:
(1)年初向工商银行贷款10 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期限2年,年利率为 7.2%。向母公司借款5 000万元,年利率为10%,期限2年。上述利息支出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销售收入中包括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
(3)成本费用中包括发放的全年工资总额500万元,并支付了12万元工会经费、80万元职工福利费和15万元教育经费;
(4)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5)全年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400万元,计入营业费用;
(6)采取备抵法提取坏账准备,本年计提的坏账费用为20万元。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批的坏账损失为18万元;
(7)融资租赁设备1台,当年支付租赁费24万元,计提价旧4万元,均计入管理费用;
(8)当年取得金融债券和国债利息收入26万元和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9)2008年12月31日,将2006年对C公司作价160万元投资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并转让,取得款项2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10)公司有闲置未用的产成品仓库一幢和未使用的设备1台,当年分别计提折旧6万元和3万元,均计入管理费用;
(11)从西安市联营企业分回利润240万元(已经在该企业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计入投资收益。
要求: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分析说明A公司的上述事项是否影响20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有错误,请分步指出纳税时调整之处,并计算A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和企业所得税。
某市甲粮食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本期向农民收购粮食一批,取得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500万元;支付收购粮食的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本期生产酒精价值300万元,部分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剩余部分继续生产粮食白酒;
(3)将价值200万元的原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黄酒,甲企业支付加工费100万元。甲企业共收回委托加工黄酒2 000吨(无乙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甲企业将白酒收回后,直接出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500万元。
(4)销售3 000吨粮食白酒给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 000万元;
(5)零售1 000吨粮食白酒,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50万元。
(6)取得专卖店购买白酒的延期付款的违约费30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7)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粮食短缺32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粮食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1)计算上述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2)计算上述各项业务所涉及的消费税额;
(3)计算上述各项业务合计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额;
(4)计算上述各项业务合计应该缴纳的消费税额;
(5)计算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王某是中国公民。2008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与某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超市业务,承包期5年。当年取得承包经营利润180 000元,按合同规定每年上交承包费6 000元。另外,王某每月从超市领取工资2 500元。
(2)王某在市区有一套面积120m2的房屋,因城市规划2007年1月房屋被拆迁。5月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了拆迁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被拆房屋补偿价款60万元。李某加付20万元取得一套面积为150m2的房屋。2008年2月因工作调动,李某以100万元将房屋转让,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90万元,成新率为95%(当地政府确定的契税税率4%)。
(3)7月1日出租个人住房一处,每月租金收入3 000元,每月发生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300元。
(4)取得中彩收入50000元,当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受到严重自然灾害地区捐赠 20000元。
(5)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0 000元,企业债券利息10 000元,一年期银行储蓄到期利息5 000元。
(6)取得特许权转让费收入3 000元。
要求:
(1)计算王某上述各项收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在产权置换时应该缴纳的契税。
(3)计算王某在出售房屋时应缴纳的相关税金。
甲公司是一个建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甲公司所属第一分公司专门从事水泥构件生产,为本公司的在建工程提供水泥构件,生产剩余部分则对外销售。2008年,第一分公司向甲公司的A工程和B工程移交水泥构件的成本分别为 200万元和1 000万元(第一分公司在A工程的建筑现场,不在B工程的建筑现场)。此外,第一分公司还对外销售成本为2 000万元的水泥构件,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 200万元。甲公司的A工程在本年度内完工。该工程的总承包额为12 960万元。至完工时止,甲公司累计发生工程支出12 000万元。2007年,甲公司曾按工程进度为此工程缴纳营业税120万元。年度内开始施工的B工程已按工程进度收取工程款5 040万元。当年共发生工程成本4200万元。甲公司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为30万元,本年度无其他进项税额发生。
要求: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2008年9月20日,王某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4件,共取得转让收入250万元。其中,拍卖自己撰写的小说手稿1部,取得转让收入15万元;拍卖自己收藏的书画一幅(无法取得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取得转让收入40万元;拍卖自己收藏的古董一个,原购入价格为3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拍卖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1件(无法取得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取得转让收入145万元。拍卖过程中支付的拍卖费、鉴定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合计为拍卖收入的5%。要求:计算王某此次拍卖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玛丽是美国公民,在美国的ABC公司工作。2007年,ABC公司将玛丽调派到其在北京的合资企业甲公司担任技术总监,负责某项目的实施。玛丽6月5日抵达北京,6月8日正式上任。玛丽将在北京持续工作3年,期间,可以回国探亲一次,时间不超过10天。玛丽调到北京以后,美国公司将负担其每月的工资4 000美金,北京的合资公司额外负担其在北京的生活补助每月30000元人民币。2007年12月,玛丽在北京工作22天,圣诞期间回国探亲9天。当月,还收到甲公司支付的120 000元人民币的年终奖金。要求:计算玛丽2007年12月应该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假设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均为1美元=7.3元人民币)
2008年,甲公司发生了以下几笔经济业务:
(1)2008年2月,在股票市场上,转让A公司的股票100000股,卖出价格为26元/股,该笔股票的购入价格为22元/股,买卖股票的手续费均为1%;
(2)2008年10月,在外汇市场上,转让100 000美元,转让价为100美元兑727元人民币,该笔美元的购入价为100美元兑735元人民币;
(3)2009年1月,在外汇市场上,转让200000欧元,转让价为100欧元兑1 090元人民币,该笔欧元的购入价为100欧元兑1 050元人民币。
该公司2008年汇总的金融商品买卖差价为-50000元。
要求:分别计算甲公司2008年2月、10月、全年和2009年1月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应该缴纳的营业税。
《国家赔偿法》规定,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为2年,如果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则时效中止,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在批准延期内应该按规定缴纳税收滞纳金。( )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董事,对其取得的全月未在华月份的董事费收入,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