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主观

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2)丁公司私自代表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进行交易,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8万元。B公司不知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张某认为该损失应由丁公司单独承担。(3)张某入伙的资金共3万元,是从朋友刘某处借入的,一直未还。刘某在经济交易中欠合伙企业款项2万元,刘某认为,张某、刘某及合伙企业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应相互抵销2万元,剩余1万元作为刘某入伙的出资,代替张某行使合伙人的权利。(4)丙公司以其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财产份额为C公司的债务H{质,其他合伙人认为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丙公司认为事先在合伙协议中无禁止性规定,自己的行为合法。(5)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实现部分利润,拟进行利润分配,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人之间没有就利润分配方案达成统一意见。(6)合伙人之间因多次发生矛盾,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查,所有合伙人认缴的出资均已缴清,合伙企业全部资产为30万元,所欠债务共50万元,其中,欠职工工资6万元、欠交税款9万元、欠银行贷款26万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1.4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认为自己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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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1. A公司出现2014年3月13日的情况上交所会采取什么措施?如果公司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并说明理由。

  2. 丙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3.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 甲出售A公司股票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 A公司为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 2013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以每股22元的价格购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4年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14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l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不在A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4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 2014年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2014年3月13日,A公司在上交所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持股情况一直如下状态: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买入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 该合伙企业清算时,财产应如何分配?

  7. 若欠银行的贷款不能全部清偿,银行要求丁公司偿还差额部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8. 刘某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9. 丙公司的出质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0. 该合伙企业应如何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