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多选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 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清偿”。借款到期后,陈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试题出自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卷193》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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