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丁公司为间接控制甲公司的公司。在确定甲公司的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有限合伙企业(以卜.简称“A企业”)于201 1年1月设立,出资人由20名有限合伙人和1名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合伙协议约定如下内容:(1)本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2)甲公司以其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折价500万元m资,有限合伙人均以现金_}{{资;(3)本企业成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2012年2月,有限合伙人乙发现甲公司持股60%的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也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乙在A企业的合伙人会议上提议更换甲公司,理由是丙公司与A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甲公司已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当将其持有的丙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者退伙。甲公司则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义务的约束,且乙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干预合伙事务,无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去留。
2012年3月,甲公司与各有限合伙人协商未果,拟将其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由当地国资委独家出资设立的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以投资管理服务折价的方式出资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约定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作为A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是否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并说明理由。
(4)乙是否有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有资格受让甲公司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香港投资者邓某以(香港)联威公司名义、内地投资者吴某以弘业公司(内资)名义,拟共同投资在广州市设立新雅图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雅图公司”),邓某出资2000万元,吴某出资1000万元,由邓某担任董事长,吴某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10年8月1日,双方以联威公司和弘业公司名义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由吴某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2011年3月1日,审批机关正式批准了《投资协议》,2011年3月10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雅图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此时新雅图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出资款;2011年4月 1日,邓某和吴某将各自出资全部存入新雅图公司账户。
2012年5月10日,邓某以其与吴某之间冲突激烈,信任基础已经完全破裂,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邓某的诉讼请求。邓某不服,以本案涉及香港籍投资者,应当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为由提起上诉。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新雅图公司由邓某担任董事长,吴某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请指出《投资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时间。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新雅图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出资款的情况下,向新雅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驳回邓某的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邓某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租金共计1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均未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分两次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但未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未告知大王,便将挖掘机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方某。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当丙公司以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对挖掘机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时,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与乙公司和戊公司均未向甲公司履行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顺序事先未约定的情况下,甲公司能否首先要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甲公司能否要求内公闭就全部1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丙公闭承担了担保责任,能否向丁公司进行追偿?并分别说明理由。
(3)在王某死亡之前,王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该挖掘机的所有权?并说明理南。
(4)方某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得该挖掘机的所有权?
疏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拥有十辆货车的运输企业,甲是该公司股东。2010年4月1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汽车全部卖掉转而从事广告制作,甲认为广告制作业没有前途而坚决反对,但因甲只有10%的股权,该决议仍得以通过。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拟采取的下列措施中,可以有效维护自己利益的有( )。
2012年2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协议。A公司为履行该协议的付款义务,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付款人和承兑人为A公司,收款人为B公司,出票日为2012年3月10日,到期日2012年8月10日,但未记载付款地,也未将购销协议号码在票面载明。因B公司拟申请贴现,A公司向甲银行出具了该汇票的承兑确认书,C公司于同日为该汇票向甲银行申请贴现出具了贴现保证书,但未在票面上作任何记载。甲银行经对该汇票及上述承兑确认书、贴现保证书审核后,同意向8公司贴现放款。票据到期后,甲银行持该汇票向A公司开户银行提示付款,被以存款不足为由于2012年8月13日退票。甲银行于退票当日向B公司发出逾期贷款通知书,要求其给付票款,但B公司一直未予偿还。
2013年1月28日,甲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B公司、C公司以及A公司的开户银行承担票据责任。2013年4月15日,甲银行申请撤诉,法院子4月27日予以核准。
2013年5月2日,甲银行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B公司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票据权利消灭时效已经经过为由进行抗辩;A公司则提出两项抗辩理由:(1)甲银 行因贴现取得票据,应当向贴现申请人B公司追偿;(2)我公司与B公司的购销协议已经解除,票据责任已经消灭。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票据未记载付款地和购销协议交易号码是否导致票据无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A公司、B公司、c公司、A公司的开户银行是否均负有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甲银行再次起诉时,B公司能否以票据消灭时效已经经过为由提出抗辩?并说明理由。
(4)A公司提出的两项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质押合同,约定以甲公司持有的丙上市公司的股权设定质押。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500吨大米(总价为200万元),后乙公司又将该500吨大米转售予丙公司(总价300万元,约定由乙公司承担运费);甲乙两公司约定的履行期限届至且经催告,甲公司未能供货,导致乙公司亦不能履行其与丙公司的合同。经查,乙公司因违约最终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如乙公司履行其与丙公司的合同应支付运费5万元、负担相关税费3万元,除此无其他支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但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有( )。
某国有独资公司因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某违反有关规定,未正确履行职责、决策失误,造 成特别重大资产损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2012年9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以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房屋已于201 1年12月1日出租给王某租期1年,2012年12月1日,王某的租期届满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1年。已知王某和李某对该房屋抵押一事均不知情,甲在借款到期后无力清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