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是( )。
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美国投资者A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4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境内B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境内C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合营各方均已按照合营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了出资。
2013年4月1日,A公司与法国的D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A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20%的股权作价500万美元转让给D公司。A公司就该事项书面通知B公司和C公司征求同意,C公司书面回复A公司表示同意,B公司则向A公司书面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被A公司拒绝。2013年10月19日,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2013年6月1日,C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25%的股权质押给E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一直未办理质押登记,也未报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数额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美国的A公司与法国的D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3)B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4)如果D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B公司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5)C公司与E公司之间的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6)如果C公司仅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2013年9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3年1月,甲公司拟与乙公司进行400万元的交易。经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的股份,该交易未经独立董事认可,即提交了甲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表决。
(2)201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总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总经理。甲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此外,甲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总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
(3)2013年4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乙公司于当日告知了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4)甲公司拟向其股东丙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丙公司已持有甲公司20%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后,丙公司将持有甲公司32%的股份。丙公司书面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5000万股。2013年6月5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丙公司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批准,甲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丙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同时同意丙公司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丙公司随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约收购豁免申请。
(5)2013年6月20日,甲公司为丁公司(非股东)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经查:丁公司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75%,债权人戊银行在明知该项担保未经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仍与甲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银行贷款到期后,债务人丁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为6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独立董事对甲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丙银行的质权何时设立?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中国证监会是否应豁免丙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并说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监事赵某于2012年12月3 1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是否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定障碍?并说明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由甲公司自行销售?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为丁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对于债务人丁公司不能清偿的600万元债务,债权人戊银行可以要求甲公司清偿的数额不应超过多少万元?并说明理由。
2010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甲(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告了其重组方案,重组主要包括两部分:(1)甲公司向其控股股东乙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90%股权;(2)为提高重组效率,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甲公司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
资料一:相关各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资料二: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摘要
(1)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按照甲公司就本次重组召开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6.87元/股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丙公司100%的股权。
(2)本次重组甲公司新增股份约1.89亿股,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从重组前的3.21亿股增至5.10亿股;乙公司仍为甲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重组前的 32.79%增加至约57.70%。
(3)乙公司以资产认购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资料三:甲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摘要
(1)发行对象为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B证券公司、C信托投资公司,以及自然人刘某;不包括乙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亦不包括甲公司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为6.19元/股,发行股份共计6995万股。
(3)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资料四:其他事件
乙公司就本次重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提交了股东大会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的决议,中国证监会予以批准。
2012年3月1日,甲公司发出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稽查,怀疑2010年3月15日甲公司公告的重组方案中丙公司的财务资料存在虚假记载。公告发出后,甲公司股价大幅下跌。2012年5月1日,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2年7月1日,投资者张某以甲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同时,投资者赵某以为丙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丁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其投资损失。经查,张某于201 1年1月1日购入甲公司的股票1万股,2012年2月1日全部卖出,亏损5000元;赵某于2012年1月1日买入甲公司2万股,2012年6月1日卖出,亏损3万元。另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甲公司法务部经理的配偶孙某在2012年2月28日一次性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3万股全部卖出。
资料五:重整程序
受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的影响,甲公司的生产经营陷入困难,201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3年5月份,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甲公司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要点如下:
(1)担保债权人以相关担保资产的变现资产进行清偿,未获清偿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组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
(2)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以公司资产变现全额清偿;
(3)全体股东让渡一定比例股份清偿公司普通债权,并由乙公司提供2亿元现金用于向普通债权人的追加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约为55%:
(4)乙公司注入符合要求的优质资产。
2013年6月份,人民法院作出了重整裁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甲公司2010年3月15 日的重组方案,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说明理由。
(2)根据甲公司2010年3月15日的重组方案,本次重组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是否需要满足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资料提供的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拟定的发行价格和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资料提供的甲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拟定的发行对象人数、发行价格和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中国证监会批准乙公司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如果人民法院告知赵某应对甲公司和丁会计师事务所一并提起诉讼,赵某拒不起诉甲公司的,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主动将甲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说明理由。
(7)在诉讼过程中,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下列抗辩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①审计报告中已经指明“本报告仅供重组使用”,投资者信赖该报告为非合理信赖,我所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丙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的虚假记载是因我所注册会计师毛某和彭某私下与被告审计单位恶意串通所致,投资者应当向毛某、彭某提出赔偿请求;
③如果需要承担责任,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只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就甲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不实审计金额。
(8)甲公司是否应当对投资者张某和赵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9)中国证监会能否推定孙某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说明理由。
(10)甲公司201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作出何种特别处理措施?
(11)请指出甲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在出资人组和普通债权人组表决时,应当采用的决议规则。
(12)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强制批准,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裁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1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A公司未设董事会,仅任命丙为执行董事。2012年6月8日,甲拟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通知书就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同意。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至7月15日仍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
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
(1)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
(2)公司股东会于2012年2月就2011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10万元全部分配给股东,并于4月底实施。
2012年8月10日,人民法院收到庚的起诉状,庚以其与丁之间订有《隐名投资协议》为由,要求丁向其返还A公司2011年度的分红;双方约定由庚实际出资,以丁的名义向A公司出资,公司分红归庚所有,庚向丁按月支付报酬。同时,丁未经A公司任何人员同意,亦未通知A公司任何人员,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其一直未收到A公司所分配的2011年度红利,要求A公司实施分红决议,向其支付应得红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不设董事会,仅任命丙为执行董事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3)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戊调查发现的乙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属实,A公司有权提出何种权利主张全面保护自己的利益?
(5)如果丁已经实际收到了A公司分配的2011年度红利,庚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6)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 )。
出租车司机甲拾得乘客乙乘坐出租车时遗落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有关该司机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融资收入调回境内的方式的有(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