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因公司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 C.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 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试题出自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卷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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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涂料的大型公司,2003年12月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保山”牌商标(“保山”是当地一座山的名称),工商局于2004年5月核准注册该商标,并于2005年6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公司于2005年7月扩大经营范围,开始生产卷帘门窗、塑钢门窗,便在生产的门窗上也使用了“保山”牌注册商标。经查,化工涂料和门窗属于商品分类表中不同类别的商品。

     乙公司也是一家化工企业,早在2002年就使用了“保山”牌商标,但未申请注册。甲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后,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商标,否则构成侵权。乙公司遂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请求撤销甲公司的“保山”牌商标,理由是“保山”是云南省州的州名,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并且乙公司早在甲公司申请注册以前就已经使用“保山”牌商标,因此不构成侵权。

     2005年9月,丙化工厂将“保山”牌商标用于其生产的化工产品上,甲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2005年12月,甲公司欲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丁公司,在丁公司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由甲公司向商标局申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能否将“保山牌”注册商标用于门窗生产上?为什么?

     (2) 乙公司申请撤销甲公司“保山牌”注册商标的主张能否成立?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3) 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4) 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转让顺利进行,丁公司何时享有商标专用权?

  2. 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1日由A公司、自然人B和C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A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0万元,B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0万元,C公司以厂房出资250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在不改变出资比例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

     成立后公司发展迅速,公司的董事会在2006年决定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就本次变更公司形式的具体方案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发起人为A、B、C。随后,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和甲公司核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注册会计师核验,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2)首次发行股票5000万股,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为2000万股,其余向社会公开发行。

    (3)甲公司在2005年曾向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的申请,但申请的报告中被查出有虚假的记载和重大的遗漏,2005年未能成功发行。

    (4)股东A借用甲公司流动资金500万元,截至申请材料提交时,A股东按照还款计划已经偿还了200万元,还有300万元尚未偿还。

    (5)在股东会的变更公司形式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表决中,公司股东全部出席,在表决中,股东B没有同意,而A公司和C公司同意,股东会以持有表决权总数过半数的股东通过的方式,通过了此项决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 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形式变更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其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假定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

    (4)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5) 公司2005年的申请是否构成本次首发新股并上市的障碍?请说明理由。

    (6) 股东A向甲公司借款的情形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请说明理由。

  3.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05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看到该售楼广告后,认为该楼盘的小区环境正合其购房意愿,遂于2005年12月5日与A公司签订了总房款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2006年6月lo日前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房价的5%。2005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2006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发现A公司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其绿化率仅为25%,且售楼广告中所称的高档会所也不见踪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异议进行交涉,认为A公司缺乏诚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与其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庭,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认为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其开发初期的设想,后因房地产市场火爆,本公司有权改变原有的小区规划;且其售楼广告宣传中所称的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内容并未载入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该售楼广告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仅供购房者参考。李某对A公司的解释十分不满,遂向B区人民法院(PA下简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因改变小区环境规划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关小区绿化率和建有高档会所的内容仅在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刊登,并未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民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该案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53000元。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A公司建造该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多次催告未果为由,向 B区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商品房拍卖,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建设工程的价款。

     要求:根据以上所述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的问题;

     (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并说明理由。

     (2)由于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3)如果李某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其损失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增加,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并说明理由。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 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0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6年 5月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5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

     ③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该公司上述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乙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是善意的且给付了对价,丙又背书将该汇票背书给丁。丁请求付款时,付款人可以票据无效为由拒绝付款。  (  )

    • A.正确
    • B.错误
  6. 演绎作品的作者仅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被演绎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并且无权阻止他人对同一原作进行演绎。  (  )

    • A.正确
    • B.错误
  7.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并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部分不承担责任。   (  )

    • A.正确
    • B.错误
  8.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清算纳税后的剩余财产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携带出境。  (  )

    • A.正确
    • B.错误
  9. 存款人通过一般存款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缴存,也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  )

    • A.正确
    • B.错误
  10.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清偿职工工资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应按破产人破产前其实际的工资清偿。  (  )

    • A.正确
    •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