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第 92 题王五(男)与李六(女)于2001年在杭州市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2年3月、9月调至南京,并于次年4月在南京结婚。2004年,王五赴X国学习,留下李六一人在上海居住,2005年李六去X国探亲,后二人在X国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7年,李六向X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李六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

参考答案
查看试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