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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下列何种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

  • A.本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和安全局长
  • B.市经济委员会张主任兼任投资公司董事长
  • C.教育局高副局长辞职一年后经教育局批准到教育局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担任主任
  • D.市政府批准办公厅机要处王处长辞职出国
试题出自试卷《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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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示报告

    国务院:

    现行设市标准,是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试行的。……事实证明,应对二○○五年国务院批准试行的设市标准做以下调整:

    (1)设立县级市标准。

    ①每平方公里约五百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

    经讨论审议,提出10个县为首批设市县(名单附后)。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准各地试行。

    民政部

    附件:××县……

  2. 法院不允许宏达服装厂再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理由是否正确?

  3. 本案中,人民法院是否有权不允许叶某查阅、复制有关材料?

  4. 在一起放火案中,宏达服装厂仓库被他人放火焚烧,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事后经查明,放火者是另一个服装厂的厂长。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宏达服装厂提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则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指的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而法律上所说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适用于宏达服装厂。如果宏达厂确实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且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无奈,宏达服装厂只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并在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委托了一名在某监狱任职的叶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叶某去人民法院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没有准许。叶某因此辞去了诉讼代理人的职务。宏达服装厂要求另行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人民法院告知:只能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委托诉讼代理人,现在已进行了法庭审理阶段,因而宏达服装厂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了。人民法院最后作出刑事和附带民事判决。

    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拒绝服装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

  5. 如果该合资董事长李某因不愿再与加拿大泰丰公司合作。公司被注销后,正好可以及早清算,另外投资其他项目,遂决定不对工商局的处罚提起诉讼。而加拿大泰丰公司由于原有投资未收回,不愿终止经营,泰丰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6. 长丰公司是由中国鼎丰公司与加拿大泰丰公司于1997年合资建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资企业的董事长为鼎丰公司委派的李某。2000年9月3日,长丰公司为业务经营期间,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该合资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遂作出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注销了其在工商局的企业登记。长丰公司被强制终止后,对工商局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意欲提起行政诉讼。

    该合资企业长丰公司被注销后,是否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7. 专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协调,是通过授予有关职能部门在某一方面的综合协调权,就该事项对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  )

    • A.正确
    • B.错误
  8. 政府机构改革所坚持的原则是精简机构、减少人员、压缩财政开支。  (  )

    • A.正确
    • B.错误
  9. 通告的结构通常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日期四部分组成。  (  )

    • A.正确
    • B.错误
  10. 分权制是指同一层级的各机关或者同一机关的各部门,分属于两个以上的平行或双重的行政首长、行政领导机关的体制。  (  )

    • A.正确
    •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