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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出自试卷《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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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下列关于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政府通常代表全体民众行使对公共利益的所有权,制定公共资源的使用规则
    • B.除了水、土地、矿山等自然资源外,国有企业、社会福利、特许经营等社会资源都应当属于公共资源范畴
    • C.逐步建立公共资源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将极大程度上缩小我国当前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体制内外的收入差距
    • D.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要求国有资本收益全部上缴,所得收益全民共享,人手一份
  2.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下列不属于我国地方税税种的是( )。

    • A.铁道部门营业税
    • B.个人所得税
    • C.印花税
    • D.房产税
  3.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求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下列产业中属于实体经济的是( )。 ①房地产业 ②仓储服务业 ③旅游产业 ④收藏业 ⑤电信产业

    • A.③⑤
    • B.②③⑤
    • C.①②③⑤
    • D.①②③④⑤
  4. 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 )。

    • A.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B.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C.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
    • D.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
  5. 我国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下列属于宏观调控的目标的是( )。①促进经济增长 ②定物价 ③增加就业 ④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 A.①③
    • B.②③
    • C.①②④
    • D.①②③④
  6.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依照法定程序,曾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种做法未体现我国国家机关在组织和活动中坚持了( )。

    • A.民主集中制原则
    • B.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 C.依法治国原则
    • 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7. 下列对个人所得税认识正确的是( )。

    • A.每个有正当收入的公民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B.每个公民的所有收入都在纳税范围内
    • C.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 D.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发展
  8.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说明了( )。

    • A.国家保护低收入者的利益,控制过高收入者收入
    • B.我国两极分化趋势日趋严重
    • C.税收只是高收入公民的事
    • D.税收政策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政治常识角度看,这表明( )。

    • A.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
    • D.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10.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2011年4月,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6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它的显著特点是( )。

    • A.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
    • B.只对我国公民收税
    • C.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
    • D.个税起征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