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依次毗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本案应如何处理?
2005年6月,A市某食品公司经理李某委托去B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王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市办事处的刘某。王某到B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刘某手中。同年7月2日,王某从朋友处得知B市某粮油加工厂欲购买大豆,便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与加工厂签订了供应300吨大豆的合同。7月4日,加工厂按合同约定将30万元定金汇入A市工商银行王某指定的账户。后因种种原因,王某组织货源不成,致合同无法履行。加工厂便找到李某,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李某以该合同不是本公司人员所签且定金未汇入本公司账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加工厂诉至法院。问:
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试作简要分析。
食品公司是否应对王某的签约行为承担责任?为什么?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问:
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李某的要求是否应予支持?
论述无因管理。
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一农民将自己承包的耕地及地上所种的玉米抵押给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简述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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