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审核松懈,管理不严,即产生窃取建筑材料贩卖牟利的念头,并与赵某商量,赵某同意提供帮助。2005年2月至3月期间,卢某利用赵某单独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条件,于深夜将公司施工现场存放的价值5万元的建筑材料盗出,然后以低价卖给他人,得价款12000余元,二被告人各得赃款6000元。2005年3月21日,被告人卢某正在盗运公司钢筋时,被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发现,及时报案而案发。问:(1)本案应该如何定罪?(2)对卢某量刑时,作为量刑基准的数额应该是多少?为什么?(3)本案应该如何对赵某量刑?
请对“只要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就必定构成数罪”进行辨析。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己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500元“报酬”给丁,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其从男友处偷来的钥匙。晚10点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正欲强奸时,遭到被害人极力反抗。黑暗中丁用力反复将被害人头部向墙体撞去,见被害人不再反抗,于是拉开电灯。丁准备强奸时发现被害人己没有了气息,遂匆忙逃走。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复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去交代了罪行。案发后查明:①甲己有三个月身孕;②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③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未归;④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并简要说明理由。
(2)甲、丁原想强奸丙,实际上加害了丙的同室女友戊。这对甲、丁的定罪量刑有无影响?为什么?
(3)对甲能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什么?
(4)甲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5)指出丁具备的法定量刑情节及其处罚原则。
简述附随义务的内容与效力。
有人认为:“在合同关系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主体变更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就会发生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效力”。请运用债的变更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简述债权转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表见代理属于()。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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