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对于债权的担保作用主要体现为(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
201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
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
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
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7年会计职称(高级)考试真题及
2010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模拟题
2010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模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