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的是(  )。

  • A.受益人
  • B.受害人
  • C.第三人
  • D.国家民政部门
试题出自试卷《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应试模拟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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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和乙订立了一份买卖牛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3头牛,总价款为6 000元。乙向甲预付3 000元,余款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三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三头牛,一天,一头牛把丙顶伤,为此,丙花去医疗费2 000元。问:该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理由是什么?

  2. 2004年3月,张某、高某、刘某、段某、王某5人协议组成“五兴石碴厂”,共同经营、利润平分、债务均摊。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因故未写王某的姓名。张某任厂长,高某任会计,刘某任保管兼发料,段某、王某任业务员负责联系业务。同年4月至7月间,该厂购买吴某开办的“吴记石碴厂”石碴600立方,每立方l0元钱,共计6 000元整,当时未付款。8月初,经张某手一次付给吴1 500元,9月初经高某手付给吴2 000元。9月底,“五兴石碴厂”因内部矛盾,出现亏损,张、高2人要求退股,经5人协商达成协议:2004年3月至9月30日的账目结清,盈亏5个人平分;9月30日后张、高退股,与盈亏无关。但在张、高交接手续过程中,5人因账目不清发生纠纷,所欠吴某2 500元钱也因亏损无钱一直没有偿还。吴某多次讨要均未得,遂于2005年5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张、高提出自己已退伙,没有清偿责任。王某则提出,营业执照中无自己的名字,自己未入伙,只是帮工,与2 500元债务无关。问:

    本案中的债务人是谁?如何处理这一债务纠纷?理由是什么?

  3. 试论债的主体的变更。

  4. 简述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

  5. 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6. 简述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划分标准及其含义。

  7. 下列财产中应当归国家所有的是(  )。

    • A.失散的饲养动物
    • B.遗失物
    • C.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 D.漂流物
  8. 自然人开始享有名誉权的时间是(  )。

    • A.出生时
    • B.年满10周岁时
    • C.年满18周岁时
    • D.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时
  9. 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过去的期间(  )。

    • A.仍然有效
    • B.归于无效
    • C.应适当考虑
    • D.可以不再考虑
  10. 甲在裁缝店加工连衣裙一件。取衣服时,因带的钱不够付加工费,征得裁缝店同意将一块手表留下,过几天交费取回手表。裁缝店对该手表享有(  )。

    • A.质权
    • B.留置权
    • C.抵押权
    • D.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