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论理解释可以分为( )。
《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以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规定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目的。
阅读下列宪法条文,分析它的含义和重要性。
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李、王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相推搡,众人劝阻无效。李恶言相向,激怒王。王冲向李,挥拳照李胸部打击,由于李躲闪,拳头正中李的头部,李当即躺倒在地,不省人事。后王与众人将李送往医院,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患有脑瘤,其是因受外力打击致脑瘤破裂而死亡。
试分析:
(1)王的行为与李的死亡结果之间有无刑法因果关系?
(2)王行为时在主观上持何心理态度?
甲、乙、丙三人共谋犯罪。一天,三人拦截了一辆出租车,并对出租车司机丁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其随身携带的少量现金和一张银行借记卡。甲、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之后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又对丁进行殴打,之后丁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甲、乙、丙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
试分析:
本案中应该如何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定性?
试论法律的局限性。
个体工商户张山因购货急需,由其同乡好友马乃作一般保证人,向另一个体工商户王如林借款5万元,在借款合同上马乃以一般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后来,张山因经营不善,为逃债举家出走,下落不明。一年后债务到期,张山没有偿还债务。于是王如林直接向马乃索债。马乃以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在王如林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张山的财产强制执行前,自己没有义务清偿为由,拒绝王如林的请求。王如林诉至法院,要求马乃履行保证义务,清偿张山所欠债务。
试分析:
(1)张、马、王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有何法律依据?
(2)这种关系是否变化,适用法律有否变化?
(3)马乃应否清偿张山所欠债务,理由和根据何在?
2000年9月5日,某市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治安警察魏某和杨某以涉嫌盗窃为由将郭某带至派出所,对其刑讯逼供,致其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事发后,公安局对郭某表示赔礼道歉,魏某、杨某也因此受到刑事处罚。郭某请求公安局和魏某、杨某对其因刑讯逼供所致身体残疾承担连带责任。
试分析:
本案中的赔偿责任性质如何?为什么?
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 )。
犯有数行为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有( )。
下列哪些犯罪属于危险犯?( )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3(保险经济)
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