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需要使用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仪器,但无力购买,遂请求丙公司购买并租给自己。
甲、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如下:丙公司购买乙公司精密仪器,价款500万元;甲公司租赁该仪器10年,年租金80万元。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丁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利息10万元,在本金中预扣。
丁公司实际支付丙公司90万元。为担保该借款债权,丙公司以其一台价值40万元的车辆抵押,与丁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戊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丁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丁公司与丙、戊公司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的顺序。
丙公司和丁公司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丙公司未能清偿借款。丁公司拟行使抵押权,发现丙公司因拖欠辛公司10万元仓储费用,抵押车辆在前往辛公司提取仓储物时,被辛公司留置。丁公司主张就被留置车辆行使抵押权,理由如下:
(1)辛公司扣留车辆,与其享有的仓储费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辛公司无权留置车辆。
(2)即使辛公司有权留置车辆,因抵押权设立在先,丁公司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丁公司要求保证人戊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戊公司抗辩如下:
(1)该借款债权还存在抵押担保,丁公司应先实现抵押权。
(2)对于抵押担保不足清偿的部分,戊公司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承担丙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借款部分的补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融资租赁期间,该精密仪器归谁所有?说明理由。
(2)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的本金是多少?说明理由。
(3)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2)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戊公司的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戊公司的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015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岀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6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出问题。(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9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五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2)赵某、钱某、孙某各以现金90万元出资;李某以自有房屋作价100万元岀资;周某以专利权作价130万元出资。股东的货币出资在6个月内缴足,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手续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公司成立后,李某按期办理了出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将房屋交付公司。2016年10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赵某、钱某、孙某赞成,李某和周某反对。
赵某认为,李某未将出资房屋交付公司,不得行使表决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出问题。
(1)甲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均等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赵某主张李某不得行使表决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能否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在M市,2018年1月发生如下事项:
(1)销售自产的建筑用的砂、土、石料,取得货款3429.9万元(含增值税),取得运输装卸费114.33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工程设备1000万元用于开采砂、土、石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70万元。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
(2)购进办公用品一批,进项税额为3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国外进口一台设备,经市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事项(2)中,甲公司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进口设备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同城的乙公司,该支票记载了付款日期,但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该支票后,其财务人员对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进行了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乙公司在5月25日向甲公司开户行提示付款,遭到退票。甲公司开户行退票理由如下:
(1)支票上票面金額和收款人名称记载与其他内容记载的字体不一致,显然不是出票人所记载。
(2)支票上记载了付款日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000元。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