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下列关于代理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转托他人代理,但未事先征得被代理人同意的,由代理人对受托人的行为负责
  • B.共同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为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两个委托人所做的代理
  • C.法院可以将未成年人的父母指定为代理人
  • D.《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属于直接代理,即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试题出自试卷《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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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逃税罪应当具备的要件有( )。

    • A.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 B.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不能是个人
    • C.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万元以上
    • D.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又逃税
    • E.逃避缴纳税款数额特别巨大
  2. 侦查机关办理此案时,正确的做法有( )。

    • A.对张某决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 B.同时传唤宋某、唐某,对二人一并询问
    • C.在张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告知张某若对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服有权提起诉讼
    • D.将张某的有关银行存折扣押
    • E.将祥云运输公司财务账册封存
  3. 张某为甲市地税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09年3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两年间少缴营业税230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10万元。侦查机关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的行为涉嫌的罪名有( )。

    • A.受贿罪
    • B.渎职罪
    • C.违法提供免税凭证罪
    • 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 E.滥用职权罪
  4. 张某委托其表弟高某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高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 A.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B.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会见在押的张某
    • C.自行向张某调查并核实有关证据
    • D.自行向唐某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E.自行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B.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通过
    • C.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D.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
    • E.公司解散事项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6. 本案中,小股东黄某受到侵害的权益有( )。

    • A.平等权
    • B.知情权
    • C.撤销权
    • D.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 E.公平竞争权
  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应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而不是以李某的名义发出
    • B.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
    • C.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
    • D.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 E.股东无论持有股份多少,均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
  8. 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主张、抵押及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耿涛有权向翟继光主张损害赔偿,无权主张贷款抵押无效
    • B.抵押无效,耿涛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信用社不享有抵押权
    • C.虽然本案抵押存在欺诈,但耿涛也存在过错,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 D.物权变动实行公示公信原则,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 E.由于抵押办理了登记,而物权的登记不能撤销,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9. 下列关于本案所涉责任承担及诉讼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若翟继光因同一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财产又不足以支付,则应先承担侵权责任
    • B.本案接受举报进行刑事侦查的国家机关应当是公安机关
    • C.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本案的情況决定对翟继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必须在拘留的24小时内提请批准逮捕
    • D.法院应驳回耿涛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耿涛不能同时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 E.法院应当以耿涛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耿涛的起诉
  10. 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于2012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面临的困境。2012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向大股东发出召开201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大股东(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二人。会议有90名股东出席。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是: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涉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规定,下列各项条件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的是( )。

    •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总额1/4
    • B.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3/4
    • C.监事会提议召开
    •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 E.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