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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关于汇票上未记载事项的后果,我国票据法有明确规定的是( )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提示付款期为出票后1个月内
  • B.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以持票人为收款人
  • C.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 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的,以出票人为付款人
试题出自试卷《2012年1月自考票据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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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甲,收款人为乙,付款人为A银行,该行已作承兑。到期日为2009年6月1日。

    试问:

    (1)若乙在2009年6月8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这个背书有效吗?为什么?

    (2)若乙背书日期是2009年6月12日,承兑人应当负付款责任吗?为什么?

    (3)若丙在2009年5月31日受让票据,有人以丙名义于当日去银行提示付款获准。但事后银行发现被骗,持票人并不是真正的丙,银行还需要对丙付款吗?为什么?

  2. 甲于2009年7月27日签发支票向乙支付货款,但甲填写的出票日期为2009年8月18日。由于货物数量未最终核定,支票金额未填写。乙将支票背书给丙,嘱咐丙补填金额不可超过15万元。丙将金额记载为25万元,背书给丁。丁向银行提示付款。

    银行以甲的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为由退票。丁以甲、乙、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连带承担票据责任。

    试问:

    (1)甲签发出票日期与实际不符的支票,是否有效?

    (2)甲交付给乙金额空白的支票,该出票行为是否有效?

    (3)乙将金额空白支票背书转让给丙,转让是否有效?

    (4)丙将金额填写为25万元,丙的填写行为是否有效?

    (5)如果最终核定甲应当向乙支付的货款为14万元,甲、乙、丙如何对丁承担责任?

  3. 某公司财务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将收款人名称写错,发现后即予纠正,并在旁边加盖公章和个人印鉴。收款人提示付款时被退票。

    试问:

    (1)财务人员纠错的行为在票据法上称什么?

    (2)该支票是否有效?为什么?

    (3)如果银行拒绝付款,收款人是否可以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4)如果银行拒绝付款,收款人是否可以向出票人主张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为什么?

  4. 试述票据法对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

  5. 简述票据法中票据丧失的特征。

  6. 简述票据伪造与票据行为无权代理的区别。

  7. 简述我国票据法对票据能力的规定。

  8. 根据我国票据法,属于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 )

    • A.委托支付的文句
    • B.出票日期
    • C.付款日期
    • D.收款人
    • E.出票人
  9. 简述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的联系。

  10. 英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丧失的救济方式有( )

    • A.失票人请求出票人签发票据复本
    • B.失票人请求出票人签发新票据
    • C.失票人请求法院强令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
    • D.失票人请求法院进行公示催告,申请除权判决
    • E.失票人只有在票据权利消灭时效届满票据尚未被支付时才有权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