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中国公民陈某和中国公民钱某在国内登记结婚,后移居外国。1990年,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而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当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瑞士公民莫里,住所在法国,1878年莫里在法国去世。莫里死前留有遗嘱,将他的全部遗产(包括在英国境内的财产)都归其教子继承。按照当时法国冲突法和法国与瑞士的条约的规定,莫里的遗产继承问题应依本国法,即瑞士法解决。按照当时瑞士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全部遗产的9/10的应继份。死者的独生子在瑞士莱法院就该遗嘱的处理办法提起诉讼,要求取得他的应继份。瑞士某法院满足了他的请求。 由于被继承人在英国有财产,故他的独生子极力设法在英国执行瑞士法院的判决。英国法院在重新审理此案时,按英国冲突法的规定,遗产继承应依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法,即法国法;但法国的冲突规范却把遗产继承指向死者本国法,即瑞士法。这样,英国法院接受了法国冲突规范对瑞士法的指引,从而适用瑞士法解决该遗产继承案。
提问:(1)在该案中,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法的法律适用过程是国际私法上的什么制度?该制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我国对于该制度的态度如何?
(2)我国不采用该项制度。我国不承认反致,转致是反致的一种形式之一,因此我国不承认该项制度。 适用该制度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一位曾侨居加拿大的华侨有三个子女,其中一子一女在国外定居,一女在广州定居。l986年该华侨在妻子亡故后回国同在广州的女儿住在一起。1989年,该华侨因病在广州去世,未留下遗嘱。该华侨的部分遗产(包括房产和部分存款及股票)在加拿大,共约价值20万美元;另在广州有50万美元的存款、现金以及价值40万元人民币的一套公寓住房。他的子女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其在广州的女儿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问:1.我国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简述我国《仲裁法》关于国内非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何种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试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
简述我国《民用航空法》对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抵押权和优先权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与主要特点。
简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关于冲突法规定的主要特点。
英美两国判例法对住所确立的原则包括( )
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对于仲裁员的条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就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最低标准作了统一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旅游经济专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一
初级旅游经济师试题及答案二
200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邮电经济专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1(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邮电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2(保险经济)
初级经济师试题及答案3(保险经济)
2014年经济师初级考试真题《建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