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最早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位置由篇尾调整到篇首的法典是

  • A.《魏律》
  • B.《北齐律》
  • C.《九章律》
  • D.《晋律》
试题出自试卷《2016年10月自考中国法制史(00223)真题及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查看试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