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答
单选

关于电子合同的履行地点和附随义务,不包括

  • A.瑕疵担保义务
  • B.电子信息的交付应将如何控制、访问该信息的资料一并交给消费者,使之能有效支配所接收的信息
  • C.电子信息应以有形媒介为载体进行交付
  • D.担保提供的信息产品或服务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试题出自试卷《2013年7月电子商务全国自主考试(电子商务法概论)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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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9年8月10日原告滨海市远方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江市海泰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其购买77件货物,8月17日,被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指示原告发货,原告履行交货义务后,被告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支付货款。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通过连上互联网的电脑,向法庭展示了其与被告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以及被告的发货指示,法庭认定这些证据符合诉讼证据要求,予以采信,而被告主张的双方没有正式签署合同书没有证据支持,法庭不予采纳。最后,法庭要求被告偿还原告货款并赔偿利息损失,原告的合法权利得到了维护。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3分)

    (2)为什么法庭认定原告联网电脑展示的《产品购销合同》符合证据要求?(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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