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3名旅游者报名参加了当地A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六日游”.并签订了旅游合同.但由于人数不足.A旅行社临时把刘某等3人转给了B旅行社.直到出发当日.刘某才得知.在旅游过程中.又因为B旅行社与当地的接待的C旅行社之间发生了团款纠纷.导致行程中的故宫、颐和园等景点被迫取消.旅游者十分不满.旅游结束后.刘某等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认为故宫.颐和园是非常重要的景点.这些地方没去等于白去了北京.要求A旅行社赔偿全部旅游费用.A旅行社辩称.当时已经把刘某3人转给了B旅行社.自己没有赚一分钱.此次旅游景点的遗漏.完全由于B旅行社造成的.应向有过错的B旅行社提出.请问A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
2008年5月.导游员姜某受旅行社委派带团赴新、马、泰旅游.当行至泰国时,游客于某提出请姜某带其到“人妖夜总会”观看激情表演.导游员姜某对此要求当即予以拒绝.为此.游客于某觉得很没面子.心怀不满.在团里散布有辱姜某人格的闲话.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作为导游员.姜某能否拒绝游客的上述要求?为什么?
(2)导游员姜某对侮辱其人格的言行应当怎么办?
2008年6月.某旅行社接待澳门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6月16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俞某担任该团陪同.俞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6月17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6月16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俞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6月16日晚天降大雨.6月17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因山体滑坡.道路瘫痪.旅游团只得返回.翌日.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导游员俞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塌方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是不可抗力?
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与旅游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导游员违反计分管理办法的后果是什么?
申请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的申请人.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从申请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开始计算.( )
旅游合同的变更有什么特征?
签证是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访学或处理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
信誉第一就是要求每个旅游工作者必须把企业的声誉放在第一位.把它看做企业的生命.( )
旅行社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 )
2009年四川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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