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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专家预测试卷(4)

  • 卷面总分:100分
  • 浏览次数:0
  • 测试费用:免费
  • 答案解析:是
  • 练习次数:51次
  • 作答时间:150分钟
试卷简介

2015年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专家预测试卷(4),本试卷总分100分,共有2类型题目。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部分试题预览
  1. 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使用物业的禁止性规定包括(  )。

    • A.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 B.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 C.在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 D.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 E.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2. 有关转租房屋规定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

    • A.出租人可以根据转租合同约定,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 B.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转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 C.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转租给他人
    • D.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 E.在房屋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转租合同必须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3.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  )。

    • A.依法交纳税费
    • B.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 C.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D.遵守强制、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E.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4. 关于招标程序规则,叙述正确的有(  )。

    • A.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 B.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 C.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样等详细资料
    • D.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 E.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现代房地产物质形态的典型特征包括(  )。

    • A.物业类型的多样化
    • B.物业设施的智能化
    • C.物业功能的多元化
    • D.物业硬件的复杂化
    • E.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6. 在物业受到侵害时,业主有权请求(  )。

    • A.停止侵害
    • B.排除妨碍
    • C.经济援助
    • D.赔偿损失
    • E.消除危险
  7.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中,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  )。

    • A.器材装备费
    • B.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
    • C.绿化用水费
    • D.通信费
    • E.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
  8. 物业管理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物业管理服务具有(  )等特点。

    • A.经营性
    • B.持续性
    • C.长期性
    • D.综合性
    • E.公益性
  9. 有关二级服务标准中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

    • A.小区主出人口12小时值勤
    • B.对进出小区的装修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 C.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
    • D.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E.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10.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叙述正确的有(  )。

    • A.业主大会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B.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C.开发建设单位在业主按照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D.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或将房屋交付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的,以及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E.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