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会计法律与会计职业道德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B公司于2001年3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于3月25日发出 100万元的货物,A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B公司。4月20日,B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20日。5月10日,B公司在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5月20日,C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背书给D公司。
2001年7月25日,持票人D公司向甲银行提示付款时,甲银行以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B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向甲银行提示承兑?并说明理由。
(2) 持票人D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向甲银行提示付款?并说明理由。
(3) 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 出票人A公司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 持票人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在什么时间之前不行使而消灭?并说明理由。
某国有工业企业,200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 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 营业费用12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4) 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主管部门捐款70万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一老年服务机构捐款20万元,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 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 该企业全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 268.8万元,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56万元。
② 截至年底,本年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
③ 该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对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进行了如下计算,并编制了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 4600(产品销售收入)+400(其他业务收入)-3800(产品销售成本)-14(营业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0(营业费用)-28(财务费用)-232(管理费用)-100(营业外支出)+17(联营企业分回利润)=7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17×33%=236.61(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236.61-200=36.61(万元)
由于该企业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直至2003年2月20日;该企业才向税务机关报送了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要求: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企业计算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错误之处?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 调整计算该企业2002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汇算清缴应补缴或退回的税款。
(3) 该企业于2003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002年1月10日,北京市的甲公司与上海市的乙公司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在深圳的房地产转让给乙公司,标的额为2000万元。1月2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2000万元的转账支票。甲公司计划于1月30日向深圳的丙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月29日,丙税务机关以甲公司未按期申报纳税为由,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甲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甲公司于2002年2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甲公司对此不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丙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不经过税务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3) 甲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缴纳罚款?
(4) 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缴纳罚款的,丙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取得收入8000万元,已知取得该块土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2000万元,开发这块地的成本费用为1000万元,支付的与转让土地有关的税金合计为500万元。
要求: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
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以中文大写为准。( )
在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情况下,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拥有人可以暂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补缴。( )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
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直接从企业收入总额中一次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