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公司于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4月,A公司聘请8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74%、6.8%和6.24%。
(2)A公司于2013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3亿元提供了担保。已知,2012年度资产总额为98755万元。
(3)A公司于2010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12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
(4)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某市甲、乙、丙三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乙、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分别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
备、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其中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0A,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
公司成立后经营了一段时间,李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个人的住房贷款,张某对此并不知情,银行也核实了李某的股东身份无误并提供了贷款,该质权已经向相关机构办理了质押登记。张某得知后向银行出具了与李某签订的协议后要求银行立即解除质押,遭到银行的拒绝,张某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结合《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张某和李某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分析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分析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张某要求银行立即解除质押的请求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6)张某如果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3.A、B企业于2012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E1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12年4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l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4月20日,承兑人为甲银行。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D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5月29日,D企业向B企业发出追索通知,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5月30日D企业向保证人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乙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为由表示拒绝。6月20日,D企业向C企业发出追索通知,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14年5月31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2)B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保证人乙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C企业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A企业以票据权利消灭为由拒绝持票人D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D企业的民事权利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2.A公司于200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4月,A公司聘请8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74%、6.8%和6.24%。
(2)A公司于2013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3亿元提供了担保。已知,2012年度资产总额为98755万元。
(3)A公司于2010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12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A公司为D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A公司的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增发的障碍?并说明理由。
(4)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1.广州市甲家具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家具,投放市场后销路很好,许多厂家相继仿制。为了维护本厂的利益,该厂于当年2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广州"牌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木材厂仍继续生产与甲家具厂样式完全相同的家具,并使用了“广州"商标(仅文字相同,图案、字形均不相同)。甲家具厂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4月10日,商标局驳回甲家具厂的商标注册申请。甲家具厂收到驳回通知后,经研究于5月10日提出申请复审。同时,乙木材厂得知甲家具厂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商标局驳回甲家具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2)在5月10日甲家具厂申请复审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甲家具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的保护权益请求是否应予受理?说明理由。
(4)乙木材厂在甲家具厂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是否可以继续生产带有该种商标的产品?说明理由。
国有独资公司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 )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出票人不再承担对持票人的票据责任。( )
某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于2014年5月5日作出初审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甲依法可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是2014年5月5日。( )
现行增值税法对个人纳税人规定了起征点,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应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销售额依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