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规定,对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并在任职期满后3年内不得转让。( )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00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中经思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思路公司”),注册资本为6 000万元。2004年2月6日中经思路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做出如下三项决议:①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②决定于2004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③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 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3月 10日,中经思路公司用公司公积金中的20万元修缮职工宿舍。3月15日,中经思路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 股东会会议做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 股东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 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4) 中经思路公司用公司公积金修缮职工宿舍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5) 中经思路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纳税人有哪些情形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
2000年11月1日,在甲、乙、丙三人大学毕业后,书面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4万元,丙出资2万元开设一家电脑公司,并按各自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分担亏损。
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在合伙企业成立后,2001年8月20日电脑公司向本地商业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为1年。2001年10月,在经乙、丙同意后甲将其在电脑公司的全部财产份额以4万元价格转让给丁后,退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继续运营。2002年6月底,该企业因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维持正常营业,所以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6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2年8月20日,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合计数。甲以自己早已退出合伙企业为由拒绝偿还,银行要求丁代甲偿还该笔贷款本息数时,丁称该笔贷款发生在自己入伙前,自己没有清偿责任。最后银行又找乙、丙二人要求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数,乙、丙均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应由其负担的部分。
要求:按照上述事实来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 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本息数应如何清偿?
《公司法》中规定,对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并在任职期满后3年内不得转让。( )
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做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
某单位出租一房屋,每月收取租金6 000元,半年缴一次房产税,每年缴纳的税金为 8 640元。( )
必须由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我国境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甲、乙公司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换,如交换价格相等,则免征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