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将公司收购计划告知同学李某,李某据此买卖该公司股票并获利10万元。该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
某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赵某以个人财产设立的,由于赵某还有一份固定工作,所以他聘用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并签订了委托合同,约定20万元以下的经营事务李某可以自行处理,涉及20万元以上的则要经过赵某同意方可实施。李某与甲企业洽谈一项租赁合同,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租用甲的机器设备9个月,租金在租赁期满时给付,对这些约定,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订立了另一个书面的担保合同,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厂房(市价30万元)作为履行付款义务的担保,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在个人独资企业使用过程中,这些机器设备经常出现故障,当向甲要求维修时,甲企业以其未支付租金为由拒绝,李某为了维持生产的正常运行,只能自行维修,费用累计为1万元。三个月后,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业务发生了调整,李某将该机器设备租给了乙企业使用,甲企业知道后,以个人独资企业未征求其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租金。双方僵持不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况不断恶化,赵某解散了企业,甲企业此时才知道李某已将用于抵押的厂房变卖给陈某。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与甲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的维修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
(3)个人独资企业能否在不需要使用这些机器设备时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说明理由。
(4)甲企业以李某擅自转租为由解除合同是否成立?
(5)甲企业应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84万元出资,乙、丙分别以实物42万元、57万元出资,丁以专利技术作价117万元出资。
(2)乙、丙、丁三方出资均按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监事。公司设立后,出现以下情况,导致股东之间矛盾不断;
①丁投入的专利技术实际价值只有110万元,工商部门要求公司必须规范;
②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丁决定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戊,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③公司为了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该公司的货币出资额是否符合规定?
(3)乙、丙、丁的协议作价出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4)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监事是否合法?
(5)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自然人张某(系中国公民)于2006年10月21日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建海公司,主要经营快餐店,随着业务的扩大,建海公司又分别设立了3家分店,并招聘了3名店长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企业也未与店长就聘用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半年后,张某出国,建海公司交由其妻宋某管理,由于宋某管理经验不足,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其中A分店店长李某还经营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李某在张某和宋某不知情的情况厂,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食品供应合同,B分店店长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快餐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C分店拖欠承租房屋业主的租金,被起诉至法院,宋某应诉时以C分店店长是承包经营,其债务与建海公司无关为由抗辩。2007年1月,宋某未经清算便决定解散建海公司,意欲逃避企业债务。
要求: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家庭共有财产申报出资?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其企业事务,是否需要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4)A分店店长李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5)B分店店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6)承租房屋业主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宋某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7)宋某解散建海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建海公司解散后,宋某能否逃避该企业的债务?
建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海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建海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董事张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夏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建海公司与荣丰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建海公司总经理李某于2005年下半年擅自为荣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建海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做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李某;将李某为荣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建海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亡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张某电话委托董事夏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做出解聘建海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做出将李某为荣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建海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 )
纳税人在国家调整税收政策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 ( )
2007年10月1日,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华昌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华吕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华昌公司对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
根据规定,企业当期发生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不足应纳税所得额3%的,可以按照3%计算扣除。 ( )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 )
华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将公司收购计划告知同学李某,李某据此买卖该公司股票并获利10万元。该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