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新人伙的合伙人只对其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自查才能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变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3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1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
[案例3]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化工产品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票上作为承兑人签章。B公司将上述汇票交付A公司以支付货款。
A公司收到汇票后,在约定的期限向B公司交付完毕化工产品。为向D公司支付采购原料价款,A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B公司收到A公司交付的化工产品后,经过检验,发现产品存在重大质
[案例1]
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3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甲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1日发布公告,甲公司将于5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08年5月10日,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A企业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董事会于5月15日通知了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在2008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除通过了上述提案外,还根据控股股东B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加注册资本的提案,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案例2]
2009年3月,美国乙公司拟收购境内甲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丙公司”)。双方拟订的收购方案的有关要点如下:
(1)收购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内向甲企业支付25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订为3300万美元。
(3)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后,丙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企业所有。在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之前,丙公司的收益按甲企业20
金星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09年初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合伙企业新人伙的合伙人只对其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25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有100万美元。( )
银行汇票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即使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其前手,该持票人仍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
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偿还期限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若不服裁决的,可以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