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进行会计决算时发生或发现如下重要交易或事项,会影响甲公司 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的有()。
ABC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至2018年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2017年5月31日,ABC公司应收甲公司3000万元货款已到付款日,但因甲公司经营不善发生财务困难,很难全额支付。ABC公司与甲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具体内容为甲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专利权和存货进行清偿。专利权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提摊销1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其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48万元;存货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ABC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500万元坏账准备。
(2)2017年9月1日,ABC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根据协议约定,ABC公司将5000万元债务免除10%,同时乙公司以其持有的W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公司股份对剩余债务进行清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成本1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乙公苛向ABC公司增发普通股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公允价值4.5元。剩余尚未清偿债务于2018年2月1日前以现金进行清偿,不计提利息。ABC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000万元,取得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W公司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3)2018年2月1日,ABC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剩余债务,款项存入银行。
(4)2018年10月11日,ABC公司与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ABC公司应收丙公司货款2000万元,ABC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免除丙公司500万元债务,同时将应收债权1500万元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清偿,同时还约定如果丙公司当年盈利应再清偿ABC公司200万元。丙公司预计当年很可能盈利。
要求:
(1)计算ABC公司与甲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以及甲公司的债务重组利得。
(2)分别编制ABC公司与甲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3)分别编制ABC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4)计算丙公司债务重组利得。
(5)分别编制ABC公司和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价税合计3510万元,信用期为6个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按约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351万元的坏账准备,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办妥相关手续。
资料一,乙公司以一栋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办公楼抵偿部分债务,2016年1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原价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200万元,甲公司将该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资料二,乙公司以一批产品抵偿部分债务。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生产成本为300万元,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甲公司将收到的该批产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资料三,乙公司向甲公司定向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3元的200万股普通股股票抵偿部分债务,甲公司将收到的乙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资料四,甲公司免去乙公司债务400万元,其余债务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6年1月31日债务重组后的剩余债权的入账价值和债务重组损失。
(2)编制甲公司2016年1月31日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3)计算乙公司2016年1月31日债务重组中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4)编制乙公司2016年1月31日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启航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航星公司”)与业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启航星公司于2017年1月3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业华公司,销售价款为2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收到业华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业华公司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按期兑付该票据,启航星公司将该票据转人应收账款,并对该应收账款按照10%的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7年12月,业华公司与启航星公司商议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资料如下:
(1)免除业华公司800万元债务。
(2)业华公司以一台设备抵偿部分债务,该设备账面原价为1500万元,累计折旧为300万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业华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00万元。该设备于2017年12月31日运抵启航星公司。
(3)将上述债务中的15000万元转为业华公司30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每股5元,业华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办理了有关增资批准手续,并向启航星公司出具了出资证明,启航星公司将此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占业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对业华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当日业华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0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
(4)将剩余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并从2018年1月1日起按3%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同时规定,业华公司如果2018年及2019年实现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则2018年和2019年年利率上升至4%,否则仍维持3%的年利率。
(5)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业华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利息。业华公司认为2018年及2019年实现净利润很可能超过5000万元。
要求:
(1)计算启航星公司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和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2)计算业华公司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的金额。
(3)分别编制启航星公司和业华公司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年度终了注销额度后,次年恢复额度时无须进行账务处理。()
甲、乙、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8月5日,甲公司以应收乙公司账款438万元和银行存款30万元取得丙公司生产的一台机器人,将其作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核算。该机器人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00万元。当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交易完成后,丙公司将于2017年6月30日向乙公司收取款项438万元,对甲公司无追索权。
资料二:2016年12月31日,丙公司获悉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预计上述应收款项只能收回350万元。
资料三:2017年6月30日,乙公司未能按约付款。经协商,丙公司同意乙公司当
日以一台原价为6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280万元的R设备偿还该项债务,当日,乙、丙公司办妥相关手续,丙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7.6万元。丙公司收到该设备后,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判断甲公司和丙公司的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说明理由,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丙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判断丙公司和乙公司该项交易是否属于债务重组并说明理由,编制丙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因固定资产存在弃置费用而确认预计负债,在确认时应综合考虑预期资产处置时所形成的利得。()
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人应根据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一经计提,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工具投资,满足条件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