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上市公司(本题下称“锦江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造一套生产设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锦江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从2004年起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债券利息(即,上年末仍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利息);债券持有人自 2004年3月3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股价格为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100元转换8股,每股面值1元;没有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发行债券所得款项60540万元已收存银行。
2004年4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A公司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1200万股,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 2005年7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将其各自持有的锦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为锦江公司股份,共计转换为3599.88万股;对于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50万元,锦江公司已按规定的条件以现金偿付,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
锦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生产设备的建造工作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开工。支出如下:
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
8月1日,非正常原因而停工;
9月1日,重新开工
9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0000万元;
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
1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0000万元;
12月31日,生产设备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锦江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年末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锦江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
要求:
(1) 编制2003年1月1日锦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2) 编制锦江公司2003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3) 编制锦江公司2004年4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4) 编制锦江公司2005年7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200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小轿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该公司2001年和2002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8000万元和9000万元;预计从 2003年起未来五年内每年可产生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除增值税,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资料如下:
(1) 甲公司于2002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就下列事项做出决议:
①将产品保修费用的计提比例由年销售收入的2.5%改为年销售收入的5%,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甲公司从2001年起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和包修),每年按销售收入的2.5%计提产品保修费用;2002年末,产品保修费用余额为100万元(2001年和 2002年计提数分别为600万元和550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分别为520万元和530万元)。公司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原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与实际发生的数基本一致,但为预防今后利润下降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决定,从2003年起改按年销售收入的5%计提产品保修费用。
甲公司2003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500万元。按税法规定,公司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可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②将2001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加速折旧法,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甲公司上市两年来均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对2001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生产用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甲公司上市两年来对2001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额,是按加速折旧法计提并影响损益的金额。为与税法一致,董事会决定,从2003年起对2001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生产用固定资产按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每年按直线法对上述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为1000万元,每年按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额为1500万元。假定每年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的20%形成存货,其余均随着产成品的销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上年末产成品存货在下一年度出售50%。
③将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由其余额的50%提高到100%,并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甲公司每年销售小轿车及其配件均有固定客户,公司根据历年资料及客户资信情况,对应收账款按其账龄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50%计提。为实施更谨慎的会计政策,董事会决定,从2003年起对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
甲公司上市两年来从未发生过超过应收账款余额50%以上的坏账损失。2003年度公司的客户未发生增减变化。假定甲公司2003年未发生坏账损失;并假定按税法规定,公司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公司2003年度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资料如下表
④将所得税的核算从应付税款法改为债务法,并对此项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甲公司原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定,从2003年起对所得税改按债务法核算;同时,考虑到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和产品保修费用不能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遂决定不确认这部分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⑤将乙公司和丙公司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80%,因乙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难以与其他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竞争,甲公司预计乙公司2002年的净利润将大幅下降且其后仍将逐年减少,甚至发生巨额亏损。为此,董事会决定,不将乙公司纳入2002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假定乙公司在2003年度取得净利润1650万元,除实现净利润外,乙公司在2003年度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甲公司2003年度就该项股权投资摊销了20万元的股权投资差额(2003年以前未摊销)。假定公司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甲公司拥有丙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70%,因生产过程及产品不符合新的环保要求,丙公司已于2002年11月停产,且预计其后不会再开工生产。为此,董事会决定,不将丙公司纳入2002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2) 甲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于2004年4月2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04年1月1日至 4月20日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①1月10日,甲公司收到某汽车修理厂退回的2003年12月从其购入的一批汽车配件,以及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汽车配件的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0万元,销售成本为2250万元。该批配件的货款原已结清。至甲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尚未退还相关的价款。
②2月1日,甲公司收到当地法院通知,一审判决甲公司因违反经济合同需赔偿丁公司违约金5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万元。甲公司不服,于当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至甲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时,二审法院尚未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上述诉讼事项系甲公司与丁公司于2003年2月签订的供销合同所致。该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03年9月向丁公司提供一批小轿车及其配件。因甲公司相关订单较多,未能按期向丁公司提供产品,由此造成丁公司发生经济损失800万元。丁公司遂与甲公司协商,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未果,丁公司遂于2003年11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8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甲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编制会计报表时,未就丁公司于2003年11月提起的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甲公司 2004年2月1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后,经咨询法律顾问,预计二审法院的判决很可能是维持原一审判决。按税法规定,公司按照经济合同的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和诉讼费可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③3月5日,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内以15000万元收购某专门生产汽车发动机的公司,并拟拥有该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52%。至2003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时,该收购计划正在协商中。
(4)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2004年2月15日完成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②甲公司200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作分配。
③甲公司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乙公司,丙公司与甲公司适用相同的所得税税率。
④以上所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且均为公允价值。
(5) 甲公司按2002年12月25日董事会决定在2003年12月31日初步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年末数或本年发生数)的有关数据(未计算递延税款,所得税费用以及相关的净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如下: (其中,所给数据中“甲公司”栏的未分配利润为年初未分配利润数)
要求:
(1) 判断2002年12月25日甲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做决定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同时对 2002年12月25日甲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做决定内容不正确的部分,请按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计算并编制2003年应交所得税、递延税款、所得税费用。
(2) 调整甲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请将答题结果填入给定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中“调整后甲公司数”栏内)
甲、乙、丙三个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各年均按照度净利润的10%和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有关资料如下:
(1) 2002年1月1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购入乙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的50%(即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
乙公司2002年1月1日股东权益有关账户的贷方余额为:“股本”账户为2000万元,“资本公积”账户为200万元,“盈余公积”账户为50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为250万元。
(2) 2002年3月5日,乙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即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即批准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4月25日。
(3) 乙公司2002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80万元。乙公司2002年一季度除实现净利润引起股东权益总额增加外,无其他变动事项。
(4) 2002年3月29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持有的乙公司 20%的股权和一项账面原值为30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50万元的固定资产,抵偿所欠丙公司债务9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该部分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60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此项债务重组于4月1日完成。
(5) 丙公司对应收甲公司900万元的款项已计提20万元的坏账准备。丙公司对取得的乙公司20%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10年平均摊销股权投资差额;2002年末对该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丙公司对取得的固定资产立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2002年末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
(6) 2002年7月1日,乙公司完成一批于2001年7月1日发行的、总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业务;转换时,乙公司该批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余额为1040万元,市值为1250万元,全部转为普通股500万股。甲、丙两公司未持有乙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2年度乙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其中1~3月实现净利润80万元,4~6月份实现净利润120万元。
2003年1月20日乙公司股东会作出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140万元,按2002年年末股本总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乙公司2002年年报于2003年 1月28日对外报出。
要求:
(1) 2002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乙公司普通股的会计分录。
(2) 编制甲公司2002年3月5日因乙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会计分录。
(3) 编制甲公司2002年3月31日确认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
(4) 编制2002年4月1日甲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5) 编制2002年4月1日丙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6) 编制甲公司因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的2002年4月-12月的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除特别注明外,甲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每年3月1日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1) 甲公司2004年1至11月份的利润表如下:
(2) 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与销售相关的交易和事项如下:
①12月2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销售R电子设备20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3万元,成本为每台2万元乙12月28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货款702万元存入银行,并开具增值税发票。200台R电子设备已发出。
②12月3日,甲公司向B公司销售X电子产品25台,销售价格为每台6.4万元,成本为每台5万元。甲公司于当日发货25台,同时收到B公司支付的部分货款150万元。12月28日,甲公司因X电子产品的包装质量问题同意给予B公司每台0.4万元的销售折让。甲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12月1日,甲公司与C公司签订一份电子监控系统的销售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甲公司向C公司销售电子监控系统并负责安装,合同总价款为936万元(含增值税税额);C公司在甲公司交付电子监控设备时支付合同价款的60%,其余价款在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甲公司于12月5日将该电子监控设备运抵C公司,C公司于当日支付561.6万元货款。甲公司发出的电子监控设备的实际成本为520万元,预计安装费用为30万元。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于12月10日开始,预计2005年1月10日完成安装。至12月 31日已完成安装进度的60%,发生安装费用20万元,安装费用已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甲公司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归集该销售合同相关的成本费用。
④12月10日,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协议,将公司销售部门使用的10台大型运输设备,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D公司。甲公司销售部门的该批运输设备原价为864万元,当时预计的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已使用1年,累计折旧为108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月20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上述价款,并办理完毕该批运输设备的交接手续。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⑤12月31日,经独立的软件技术人员测量,甲公司为E公司开发设计专用管理软件的完工程度为70%。
该专用管理软件的开发协议系当年11月25日签订,合同总价款为480万元。甲公司已于11月29日收到E公司预付的350万元合同价款。软件开发工作于12月1日开始;至 12月31日甲公司已发生开发费用280万元,记入“劳务成本——软件开发”科目;预计完成该软件开发尚需发生费用1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⑥12月1日,甲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P公司代销新款Y电子产品600台,代销协议规定的销售价格为每台0.2万元。新款Y电子产品的成本为每台0.15万元。协议还规定,甲公司应收购F公司在销售新款Y电子产品时回收的旧款Y电子产品,每台旧款Y电子产品的收购价格为0.02万元。甲公司于12月3日将600台新款Y电子产品运抵F公司。
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注明新款Y电子产品已销售500台。
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交来的旧款Y电子产品200台,同时收到货款113万元 (已扣减旧款Y电子产品的收购价款)。假定不考虑收回旧款Y电子产品相关的税费。
⑦12月29日,甲公司销售X电子产品30000台,新款Y电子产品18000台,货款 6458.4万元己全部收存银行。X电子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每台0.064万元,成本为每台 0.05万元;新款Y电子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每台0.2万元,成本为每台0.15万元。
(3) 甲公司在12月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会计处理中存在以下问题,并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处理:
①2004年9月12日,甲公司与C公司就甲公司所欠G公司货款400万元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其生产的3台电子设备和20万元现金,一次性清偿G公司该货款。甲公司该电子设备的账面价值为每台80万元,市场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每台100万元,甲公司向C公司开具该批电子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电子设备的账面价值、应负担增值税以及支付现金与所清偿债务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其会计录为:
借:应付账款 400
货:库存商品 2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银行存款 20
营业外收入 89
②2004年12月6日,甲公司与H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甲公司以其生产的4台电子设备换取H公司生产的5辆小轿车。甲公司该电子设备的账面价值为每台26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每台30万元。H公司生产的小轿车的账面价值为每辆10万元,公允价值为每辆24万元。双方均按公允价值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取得的小轿车作为公司领导用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甲公司预计该小轿车的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每辆净残值为0.4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对用于交换的4台电子设备,按其公允价值作为销售处理,并确认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4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4
贷:库存商品 104
③2004年12月1日,甲公司与J公司签订大型电子设备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J公司销售2台大型电子设备,销售价格为每台500万元,成本为每台280万元。同时甲公司又与J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05年6月1日以每台507.5万元的价格购回该设备。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J公司货款1170万元,大型电子设备至12月31日尚未发出。
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60
贷:库存商品 560
(4) 2005年1月和2月份发生的涉及2004年度的有关交易和事项如下:
①1月10日,N公司就其2004年9.月购入甲公司的1台大型电子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经检验,这2台大型电子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N公司退货。甲公司于1月20日收到退回的这2台大型电子设备,并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同日甲公司向N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该大型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格为每台400万元,成本为每台300万元。甲公司于1月25日向N公司支付退货款936万元。
②1月23日,甲公司收到P公司清算组的通知,P公司破产财产已不足以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及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P公司应付甲公司账款为800万元,由于未设定担保,属于普通债权,不属于受偿之列。2004年12月31日之前P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P公司清算组当时提供的资料,P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支付职工工资、清算费用以及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后,其余普通债权尚可得到50%的偿付。据此,甲公司于2004年 12月31日对该应收P公司账款计提400万元的坏账准备,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③1月27日,Q公司诉讼甲公司产品质量案判决,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赔偿Q公司2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和Q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诉。2月1日,甲公司向Q公司支付上述赔偿款。该诉讼案系甲公司2004年9月销售给Q公司的X电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所引起的。Q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部分损失。2004年 12月31日,该诉讼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估计很可能赔偿Q公司150万元的损失,并据此在2004年12月31日确认150万元的预计负债。
(5) 除上述交易和事项外,甲公司12月份发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他业务利润50万元,营业费用25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财务费用45万元,投资收益10万元,营业外收入50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
(6) 经税务机关核定,甲公司2004年全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2400万元。假定:甲公司分别每笔交易结转相应成本。 要求:
(1) 对资料(2)中12月份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2) 对资料(3)中内部审计发现的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3) 对资料(4)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不要求编制有关调整计提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 编制甲公司2004年度的利润表。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04年度,甲公司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2)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 短期投资不属于现金等价物;本期以现金购入短期股票投资400万元;本期出售短期股票投资,款项已存人银行,获得投资收益40万元;不考虑其他与短期投资增减变动有关的交易或事项。
2) 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增减变动仅与产成品销售有关。且均以银行存款结算;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本期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2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销售产成品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原材料的增减变动均与购买原材料或生产产品消耗原材料有关。年初存货均为外购原材料;年末存货为外购原材料和库存产成品,其中,库存产成品成本为630万元,外购原材料成本为270万元。
年末库存产成品成本中,原材料为252万元,工资及福利费为315万元,制造费用为63万元,其中折旧费13万元;其余均为以货币资金支付的其他制造费用。
本年已销产成品的成本(即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为1840万元;工资及福利费为 2300万元;制造费用为460万元,其中折旧费60万元,其余均为以货币资金支付的其他制造费用。
4) 待摊费用年初数为预付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一般管理用设备租金;本年另以银行存款预付经营租入一般管理用设备租金540万元。本年摊销待摊费用的金额为60万元。
5) 4月1日,以专利权向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股份的40%,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所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为400万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42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按年计提)。
2004年4月1日到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
6) 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万元购置设备一台,不需要安装,当月投入使用。
4月2日,对一台管理用设备进行清理,该设备账面原价120万元,已计提折旧8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收到变价收入13万元,该设备已清理完毕。
7) 无形资产摊销额为40万元,其中包括专利权对外投出前摊销额15万元,年末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万元。
8) 借入短期借款240万元,借入长期借款460万元,长期借款年末余额中包括确认的 20万元长期借款利息费用。
预提费用年初数和年末数均为预提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本年度的财务费用均为利息费用。财务费用包括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5万元。确认长期借款利息费用20万元,其余财务费用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9) 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均与购买原材料有关,以银行存款结算,本期购买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年应交增值税借方发生额为1428万元,其中购买商品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296.14万元。已交税金为1131.86万元,贷方发生额为1428万元。均为销售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年初数、年末数均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无关,本年确认的工资及福利费均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无关。
11) 营业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114万元,均以货币资金结算或形成应付债务,折旧费用4万元,其余营业费用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12) 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285万元,均以货币资金结算或形成应付债务,折旧费用124万元,无形资产摊销40万元,一般管理用设备租金摊销6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其余管理费用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13) 投资收益包括从丙股份有限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得125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对丙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分得的现金股利为甲公司投资后丙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
14) 除上述所给资料外,有关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动均以货币资金结算。
15) 不考虑本年度发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以及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计算甲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现金流量表下列项目的金额,并列示计算过程。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 借款收到的现金。
(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仁达公司和库克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33%,两公司均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仁达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1) 仁达公司于2003年1月1日以5200万元购入库克公司普通股300万股,占库克公司股权份额的5%,另支付税费50万元,对库克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无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当日库克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000万元。
(2) 2003年3月8日库克公司宣告分派2002年现金股利,每股0.25元。
(3) 2003年4月8日库克公司收到现金股利。
(4) 2003年库克公司因接受捐赠而确认资本公积78525万元;2003年库克公司实现净利润2250万元。
(5) 2004年3月8日库克公司宣告分派2003年现金股利,每股0.30元。
(6) 2004年4月8日收到股利。
(7) 2004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8) 2004年12月31日发现2003年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后减少净利润201万元。
(9) 2005年1月1日,仁达公司又以15000万元从其他原有股东购入库克公司普通股 1200万股,至此,仁达公司占库克公司股权份额达到25%,可以对库克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
要求:编制有关仁达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锦江上市公司(本题下称“锦江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造一套生产设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锦江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从2004年起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债券利息(即,上年末仍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利息);债券持有人自 2004年3月3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股价格为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100元转换8股,每股面值1元;没有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发行债券所得款项60540万元已收存银行。
2004年4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A公司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1200万股,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 2005年7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将其各自持有的锦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为锦江公司股份,共计转换为3599.88万股;对于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50万元,锦江公司已按规定的条件以现金偿付,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
锦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生产设备的建造工作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开工。支出如下:
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
8月1日,非正常原因而停工;
9月1日,重新开工
9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0000万元;
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10000万元;
1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项20000万元;
12月31日,生产设备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锦江公司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年末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锦江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
要求:
(1) 编制2003年1月1日锦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2) 编制锦江公司2003年12月31日与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
(3) 编制锦江公司2004年4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4) 编制锦江公司2005年7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
债务人将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重组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还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都一样。( )
如果误将一笔应收账款记成了其他应收款,而且在当年即被发现,则该会计差错没有影响到损益。( )
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投资者,因此在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可以转增股本。( )
营业费用与制造费用不同,本期发生的营业费用直接影响本期损益,但本期发生的制造费用则不影响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