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资料,回答{TSE}题。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长江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于2014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长江公司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201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分别为100万元和200万元(其发生时均影响所得税费用),长江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长江公司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4年5月31日完成。长江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2013年12月31日,对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的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首次进行减值测试,测试表明其可回收金额为1200万元。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均与税法规定相同。
(2)2013年11月10日取得的华山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购买成本为300万元,至2013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
(3)2013年12月10日取得的黄山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其购买成本为220万元,至201 3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 200万元。
(4)2013年长江公司为研发一项新技术发生研发支出12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万元, 开发阶段支出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按税法规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分期摊销。长江公司开发的该项无形资产于2014年1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
(5)长江公司持有大海公司25%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2013年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400万元。
(6)2014年2月15日,长江公司收到甲公司退回的2013年7月4目向其销售的一批商品,并向甲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结 转的销售成本为180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至2013年年未尚未收到,长江公司已按应收账款的10%于2013年年末计提了坏账准备;按税法规定,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在计提时税前扣除。
(7)2013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2013年度分别转回50万元和100万元。
假设:
(1)长江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
(2)长江公司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 “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余额为1000万元。
要求:
计算长江公司2013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针对资料(5),计算长江公司2013年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
针对资料(3),编制长江公司与转让丙公司股票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针对资料(4),编制长江公司与转让丁公司股权有关的会计分录。
针对资料(5),计算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2013年12月31日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TSE}题。
长江公司系上市公司,有若干投资且包含对子公司投资,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013年发生如下事项:
(1)2013年6月10日,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合资成立大海公司,长江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大海公司注册资本的60%。根据大海公司章程的规定,大海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长江公司委派5名,黄河公司委派4名;大海公司董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2)2013年6月30日,长江公司以现金6000万元购入非关联方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90%股权。购买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800万元,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系一项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值为1200万元,采用直线法按50年摊销,截至购买日已摊销5年,无残值。自购买日至
2013年12月31日止,乙公司账面实现净利润200万元。长江公司与乙公司未发生任何其他交易。
(3)2013年8月20日,为了解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长江公司出售2012年年初购人的丙公司股票400万股,取得款项10000万元。长江公司处置的丙公司股票投资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初始入账金额为6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
(4)2013年9月1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丁公司的30%股权全部转让,并收到股权转让价款2600万元。股权转让时,长江公司对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损益调整为9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100万元。
(5)2013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戊公司股权的1/4对外转让,并收讫股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转让部分股份后对戊公司的剩余持股比例为45%,不再对戊公司实施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原对戊公司的投资系2012年1月1日取得,之前长江公司与戊公司无关联方关系,取得时实际支付款项6000万元,戊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长江公司持有戊公司60%的股份,能够对戊公司实施控制。戊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处置日,长江公司剩余对戊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6100万元。长江公司与戊公司未发生内部交易。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
针对资料(1),判断长江公司将大海公司纳入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针对资料(2),计算长江公司购买乙公司90%股权时产生的商誉的金额,以及应当纳入长江公司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长江公司的金额。
计算甲公司2013年土地使用权摊销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编制甲公司2013年度与递延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2013年10月1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2013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收取租金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2013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月10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的会计分录。